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9个一级博士点各招收博士生20人左右。 (2018年我校招收化学专业博士生18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生20名,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生18名。) 招生将根据学生情况和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2019年博士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实际计划数为准。
2. 学术体系
我校博士生学习期限为3年。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基础学习年限不少于3年,定向就业博士生基础学习年限不少于4年。 各类博士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三、学费标准及奖学金
学费:10000元/学年;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3000元/年(定向培养考生不符合条件)。 非定向学生可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制度参加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3万元、省政府奖学金2万元、省级学术奖学金1万元、学校奖学金学术奖学金8000元)。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学位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申请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其中一名为硕士生导师;
5、现役军人候选人,必须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报名。
六、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招生项目的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通过政治考试,立志服务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
(二)承诺毕业后按照定向协议到目标单位或者地区就业。 其中,在职考生将返回原单位; 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回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三)生源范围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少数民族考生,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以及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等六省(含张家界市一县两区享受西部政策)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七、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申请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专项培养的人选,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人员。 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的一线专职辅导员比例必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申请人须经所在学校思想政治(或党务)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并经所在省委教育部门审核批准。
(二)自报名之日起,应在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硕士学位。 申请人应由2名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并已取得学士、硕士学位。 专业没有限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2018年我校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专项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3个,基础心理学2个。 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专项项目名额及申报条件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5. 注册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2019年2月28日。网上确认时间:2019年2月21日-3月7日。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网上报名相关事宜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告:)。 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费(收到准考证时缴纳)。
报名系统需上传以下材料:
(1)专家推荐信2封(其中硕士生导师推荐信1封);
(2)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3)体检表(IIA级及以上医院);
(4)申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上传《2019年申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本表一式三份,须由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加盖民族教育厅或高等教育厅印章);
(五)申请思想政治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上传《高等学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表》(由思想政治骨干(党委)推荐)事务)所在学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省委教育工作部门批准并盖章)
六、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考生须携带本人报名信息登记表(在报名系统打印,定向考生报名表须由考生人力资源部门签字并盖章)、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提交《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原件。 申请思想政治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学习》《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原件。 申请材料齐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准考证。
具体资格审查时间以我校科研招聘网站博士招生初审通知要求为准。
7. 初步测试
1、初试时间:4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告);
2、初试科目: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定向课。
八、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成绩要求者,必须参加复试。 复试时,考生须按照所报考院校的要求携带个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原件、硕士论文摘要以及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材料,以便复审组参考。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分开。
3、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定于2019年5月11日-1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告。
9. 入场
1.根据初试、复试结果,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状况和工作表现等,对德智体素质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申请)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户籍可自主选择是否入住。毕业后,学生找到工作后,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就业政策进行派遣规定时间内单位。 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学校。 毕业后,他们将回到入学时的工作单位工作。 拟聘人员登记表须由拟聘人员人事部门签字并盖章。 考生网上确认后,所选申请类别不可修改。 申请非定向录取的考生,档案转至我校后,将发出录取通知书。 申请定向录取的考生,我校收到录取协议书后,将发出录取通知书。
3、为鼓励更多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学校将限制定向生录取比例。 各专业定向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注:(1)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教育部公布的实际招生规模内进行适当、必要的调整; (2)《小骨头》、《思想政治脊梁》专题节目不占此比例。
4.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项目入学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另行确定。
(二)根据初试、复试结果,充分考虑学生所在省份和地区的人才需求,综合衡量德、智、体素质,择优录取。
(三)未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项目的人选不得转入本专项项目,本专项项目与其他项目不得相互转让录取。
(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比例不低于80%。 西藏、新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五)录取考生须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 该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工作单位签订。 被录取的考生在报到入学时不得迁移户口。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招生要求:
(一)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比例须占招生名额70%以上。
(二)我校在校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在校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6、任何阶段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候选人自行承担。
10. 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 请关注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2、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试题。
单位代码:10414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瑶湖校区)
邮政编码:3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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