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7年12月教育部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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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与海外高校合作,成功建立了泰国普吉岛宋卡王子大学孔子学院(2006年)、爱尔兰科克大学孔子学院(2007年)、土耳其海峡大学孔子学院(2009年) 、巴林王国巴林大学孔子学院(2007)。 2014)。 2017年12月,教育部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原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以下简称“语言中心”)批准我校为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储备单位研究所。

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是指长期从事国际汉语教育的专业人员。 实行外派工作与回国储备相结合的循环工作机制,储备在“语言中心”选定的教育机构; 为满足汉语学习需要,提高汉语教学质量,建设一支长期稳定的高素质汉语教师队伍,保障我校孔子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1、登记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及我校海外孔子学院公派教师。

2. 注册资格

1.热爱祖国,热爱国际汉语教育,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愿意长期从事国外汉语教学工作,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

2、年龄一般在35岁(含)以下;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3、具有国际汉语教育、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学、心理学、历史文化、体育艺术(或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专业背景,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达到2A级(含)以上,至少精通英语或所在国语言,有小语种背景(泰语、土耳其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等)将被优先考虑;

5、具有2年以上国际汉语教学经验; 有孔子学院派遣教师或教师志愿者经验者优先;

6、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的申请人; 在民族乐器、民族舞蹈、书法、国画、太极拳、武术、传统手工艺等方面有特长者优先。

三、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2、履行“语言合作中心”规定的公派教师职责,服从学校安排,在我校海外孔子学院任教;

上海大学2017年12月教育部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 孔子 学院 上海 证书 中文 第1张

3、负责留学生在华工作期间的部分行政工作和汉语教学工作;

4、在海外任教期间,承担孔子学院安排的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

4. 治疗

1、通过“人才派遣”用工方式受聘,受聘期间需全职工作;

2、外派期间,享受“语言中心”提供的相关福利;

3、储备期内待遇按照《上海大学孔子学院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上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执行”;

4、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5、注册材料

1.《上海大学孔子学院专任教师申请表》(见附件)

2. 推荐信。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为同意派遣的申请人撰写推荐信(无规定模板)。 主要考核他们的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如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对外汉语教学等。 经验、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对外交流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等。推荐信签名处加盖院系公章。

3、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学经历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 上述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上海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engyanan@shu.edu.cn(邮件标题:申请孔子学院专职教师) + 姓名)。

六、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

七、面试时间

孔子学院办公室将从申请材料中初步筛选出最优秀的人选。 对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我校将组成专家组进行选拔和考核。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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