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的梦想是甜蜜的,我带你去追逐
2023年11月6日,网名为“上官正义”的博主发帖称,湖北省襄阳市笕桥医院院长与网络中介勾结,公然兜售“出生证”和婴儿。 消息一出,引起轩然大波:
有人兜售“人生第一张证书”!
出生证明不是每个人出生的时候医院给开的吗? 为什么他们还需要购买它?
出售出生证明的目的是为了“粉饰”被拐儿童。 被拐儿童的背后是破碎的家庭。 这种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
违法行为必须严惩...
襄阳市卫健委也迅速反应,立即联系公安部门、卫生监督局介入调查。 目前,涉事医院妇产科已被停职整顿,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医院院长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在接受调查。 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那么,网络博主“上官正义”所说的“出生证明”到底是什么? 它有什么用途? 出售“出生证明”、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会面临哪些处罚?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医学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出生证明的全称是“MedicalCertificateofBirth”,被誉为“生命的第一张证明”。 它是我们每个人出生时,由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签发。 医疗文件。 自1996年1月1日(偏远地区为3月1日)推出第一版以来,《医学出生证明》已累计修订6次。 目前,我们使用的是2023年4月1日推出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
医学出生证明很重要,因为它包含您出生时的基本信息。 《出生医学证明》分为主页、附页和存根三部分。 主页面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父母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签发机构、签发日期等信息,由新生儿父母保存。 ; 附页信息与主页信息相同,由新生儿户籍管理机构保存; 存根除与主页相同的信息外,还包括助产士姓名、领证人签名、签发人签名,由签发机构保存。
因此,《出生医学证明》是您申报户籍和国籍、领取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服务、申请日托、申请移民和出国留学的依据和凭证之一。
《医学出生证明》如此重要,难怪有人利用不法手段谋取利益。 他们将面临怎样的惩罚?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涉及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将受到以下处罚!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未经对患者进行亲自检查,不得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健康证明、死亡证明等证明文件。 人员亲自接生时,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或者死产报告。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以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医生
《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医师不得出具虚假的医疗证明文件或者与其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疗证明文件。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下列处分: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罚款。 处三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暂停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可以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无需亲自检查或调查的证书。 证明治疗、流行病学等的文件或与出生、死亡等有关的文件。
违规出具产前诊断等证明文件的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涉嫌违规出具产前诊断等证明文件的,将受到以下处罚!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经取得,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疗技术鉴定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母婴保健技术许可证。 经医学证明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下的,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专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一)延误诊断、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伪造病历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出售出生证明时伪造病历的,将受到以下处罚!
医疗机构
《预防和解决医疗纠纷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坏、抢夺病历。
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伪造、伪造、隐匿、销毁病历的,由上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降级或者开除处分。县级。 责令有关医务人员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执业活动; 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给予或者责令撤职处分,并对相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给予处分。 撤销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生
《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并签署有关医疗证明文件的医师,必须进行个人检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和其他医疗资料。符合规定,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疗文件及相关材料。
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下列处分: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罚款。 处三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三)隐匿、伪造、篡改、毁坏的未经授权的病历及其他医疗文件及相关信息。
当然,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后果,相关人员还可能面临治安管理乃至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印章。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坏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管有话要说】
说起“医学出生证明”的出售,人们不禁想起电影《孤儿》中著名影星刘德华饰演的雷泽宽,留着大胡子,骑着摩托车,他的15岁生日年寻找孩子。 继续在路上奔跑……法律网络敞开,不放过任何漏洞。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每个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 涉案医疗机构和人员是否仍涉足人口贩卖灰色产业链? 我们都期待违法行为受到严厉的惩罚! 我们也希望各医疗机构以此为鉴,不要触碰法律和人类道德的底线,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主编丨宋波 统筹|张玉良 主编丨赵莉
法律 | 金鑫评论 | 吴金芳、郑世昌、美术编辑| 赵莉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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