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农村学生)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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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招聘对象

偏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县级以下(含县级市)高中农村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秀。 具体实施地区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必须在实施地区农村地区,且本人必须在当地连续户籍3年以上;

(三)已连续三年在户籍县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第二条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注册并登录学院特色专业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中山大学2024年学院特色专业招生申请表》,下载打印申请表,即可经中学审核并盖章,负责人签字,并亲自签字。 然后扫描或拍照并上传申请表。

2、证明材料需要候选人的户籍主页、家庭主页和个人主页。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6日 - 2024年4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学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时,须保证电子文件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可读。 注册无需邮寄申请材料。 我校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校将不予受理。

第三条 评选程序

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考生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省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资格的审查结果,组织对合格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第四条 招生政策

(一)我校根据各省合格考生比例,制定各省招生计划,分学科、专业,通过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招生时,我校可根据各省份符合条件考生的申请情况和生源质量,对各省份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进行适当调整。

(二)获得我校特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按照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写我校高考申请表。 我校根据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规则、公布的省份、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高考成绩进行招生。 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一级录取控制分数。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一级控制分数”。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向社会公开选拔办法、程序和结果。

(二)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 对在高校特色专业招生中发现作弊行为,以及为获取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等。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并根据核实时间取消。 并将考试作弊、材料造假的情况通报学生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

(三)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审核入学资格。 复试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相关规定处理。

(四)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过程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门监督职责。

第六条 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生)招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手册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如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政编码:510275

招生咨询热线: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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