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划和管理,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有关业务部门同意,2021年现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见附件)组织实施各项考试。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日期由各地确定。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函[2020]106号),及时分析研判情况。 、健全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部分考区、考点确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考试日期。 如果今年暂停考试,对及格分数实行滚动管理,考生所取得的及格分数的有效期将相应延长一年。
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要引导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注册,不得轻信虚假宣传。 积极落实考试报名证明告知承诺制度,加大对虚假承诺和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国家尚未指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 对打着“保通”幌子实施诈骗或者组织作弊的不法培训机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配合,认真执行考试相关规章制度,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项考试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 年 1 月 18 日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才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来源:奇一网 奇一客户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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