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名

91百科网 76 0

欢迎添加下方老师微信咨询

蔡老师

15190827500

周老师

13515212891

陈老师

18260511791

严老师

18251392691

龚老师

18112251733

顾老师

18552391581

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相关学校教师,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3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个人资料表格”)。

2、招聘对象

向社会公开招聘(含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且2024年未毕业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者触犯刑律而被免除刑事处罚的,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不满5年的;

6、受记大过、降级、开除、留党察看(留党、留校)、降级处分不满三年,或者处分期限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2、2023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8、被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或者有“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考生因社会失信被全市联合惩戒(具体参见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苏公通[2015]28号、苏人社发[2015]190号、苏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九、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人员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秘书职务的人员招聘。 申请人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 ; 且申请人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具有上述关系,到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

10、在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任职的公务员,或者有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辞退工作单位(职务)的公务员,或者不准报考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其他规定执行。

11、宿豫区各学校现有在职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通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招聘信息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付款确认等工作均在网上进行。 宿豫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受理和资格预审。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办法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付款确认等均通过互联网同时进行。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及陈述答辩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4日16:00;

付款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5日16:00;

申请人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前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初审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费用为每人100元。 完成付款确认的应聘者将被视为已通过该职位的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12123/suyu_)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同时上传候选人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近期2寸(35×45mm)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尺寸小于20Kb。 考生在填写信息、上传照片时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三)报考人员只能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选择报考岗位。 报名时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申请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

(四)各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1:3。 网上缴费通过的人数即为参加考试的人数。 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未达到该职位招聘比例,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或取消。 已申请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补充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4:00。

(五)未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六)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保持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正常使用且畅通无阻。 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如错号、换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责任及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确认缴费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10:00-5月25日9:00。

网址: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12123/suyu_)

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宿豫区教育局(0527-84466502)。

(三)笔试

笔试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所申请岗位的专业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等。

4、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交卷或提前退考。

5、笔试及格线。 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总成绩60%的考生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6、笔试成绩查询。 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三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区教育局将组织资格审查。 具体事项将在宿豫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及《职位简介表》所列应聘条件的全部有效证件和材料。 包括但不仅限于: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授权培养、定向、联合培养项目的毕业生须提供授权培养、定向、联合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书申请,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在职人员必须提供雇主同意申请的证明; 未就业的,须提供人事档案机构出具的管理证明,并提交《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报名时在职、资格审查期间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劳动)合同证明》; 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只能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符合放宽职称年龄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近期1寸未戴帽子照片两张。

上述1-5份证明材料需原件,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明确证明符合本公告和《职位简介表》的要求,不得弄虚作假。 所有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供区教育局审核。

经审核,如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全部有效证件及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不符合政策要求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者放弃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该候选人的资格。 本职位笔试通过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根据规定,届时将规定更换期限。

7、缴纳面试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收到《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每人100元。

(五)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表演课,时长15分钟。 参加表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按照统一教学内容备课。 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资格线。 面试采用百分制,应聘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才算合格,否则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流程的资格。 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应聘者。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者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分相同,则采用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确定人选将在宿豫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检查

体检合格者,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检查。 检查将按照《公务员录用检查办法(试行)》进行,检查对象的个人信用状况和犯罪记录纳入检查范围。 考察结束前,应聘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未按时提供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审查合格者,方可录用。

(八)公告及聘用记录

考察结束后,宿豫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在宿豫区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受聘社会工作者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各类协议的,应当负责办理。

在体检、考察、公告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区教育局将在该职位应聘人员中按照分数最高到最低的顺序补缺。 就业登记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填补。

公告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首次聘用合同的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详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借用,人事档案不予转移。 员工在服务期满前离职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工作人员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须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环节中所犯的各类违纪行为(包括失信行为),将按照《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记入国家统一的《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法规。 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部令第35号)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宣传册发布。 本手册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联合印发。

(二)职责分工。 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项政策,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相关环节,并承担相应责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的综合管理部门。 按规定建设统一集中的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纠正职能,建立公开招聘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正机制,并接受申请。 按照规定程序举报投诉,组织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

(三)政策口径。

1.年龄规定。 35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的人; 40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的人。

2、其他事项。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其他人员须在开始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热线:0527-84466502、8446650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教师工作科)

监督热线:0527-84469511(宿迁市宿豫区纪检监察委员会派出第十五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科) )。

附件:1.附件1: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教师岗位简介表

2. 附件2:失业承诺

3.附件3: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4 年 4 月 28 日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2024年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姑苏区教育体育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苏州市旅游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1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情请参见《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考生可登录“中国苏州”网站()进行查询。

02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所招聘职位指定的具体资格。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9日出生)的申请人; 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的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0周岁;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户籍没有限制。

(三)招聘对象:

资格中的“2024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目前没有工作的人员。 其中,对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同期出国(境)外(2024年毕业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024 年。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工作单位尚未确定,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以及同期(2022年、2023年)境外(境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申请2024届毕业生的职位。

参与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三拥一扶”计划、乡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包括原“北大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江苏方案》),以及我市选拔的省招收原大学生村官。 如果您在参与服务项目前没有工作经验,且服务期满且考核通过后2年内(报名截止日期前),可以申请针对2024届毕业生的职位。 上述项目的志愿者必须提供国家或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明、所服务的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表》。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据。

退役后一年内(报到截止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获得中国大陆普通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获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办理。

(四)《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招聘岗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参见附件),其规定如下。 2024年毕业生报考时如无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 报考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其他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其他资质如需要“职称”、“证书”、“奖项”等各种条件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五)招聘职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工作经验按实际工作经验计算。 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前,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经济组织、社会组织。 单位累计工作经历等。工作经历证明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提供。 如果工作经验要求为2年或以上,起始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之前,以此类推。 个体户、灵活就业者也可视为有工作经验。 自行创业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其工作年限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计算。 首次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的,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经批准确认时起计算。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1、现役军人或非2024年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应当回避的人员;

3. 2024年11月9日前,新录用的工龄未满5年的公务员、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且工龄未满3年的现有(注册)人员以及规定的人员(包括协议)明确)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被辞退;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具备担任相关职位资格的人员,不得申请相应职位。

03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注册是通过在线注册进行的。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付款确认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10:00-2024年5月9日15:00。

2、报名网址:考生可登录“中国苏州”网站()查看链接。

(二)注册程序

1、应聘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招聘岗位及条件按照《姑苏区教育体育文旅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公布2024年佣金》(以下简称《公告》)选择应聘职位后,进行网上申请。

2、网上报名需上传候选人照片。 照片要求:近期个人证件照一张,正面距两英寸(35×45毫米),不戴帽子,jpg或png格式,尺寸不超过1M。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7日10:00——2024年5月10日12:00。

4、申请人资格初审异议陈述及答辩时间:2024年5月7日10:00-2024年5月10日15:00。

五、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7日10:00——2024年5月10日17:00。

6、缴费时间:2024年5月7日10:00-2024年5月11日12:00。

(三)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应聘者,可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笔试录取比例为1:3。 对于报名后未能达到考试开放比例的职位,姑苏区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委员会将减少招聘计划数量,直至取消该职位。 已取消职位的成功申请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9:00至16:00之间申请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申请或变更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款手续。 已成功注册已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必须保持联系信息公开,以便他们能够收到职位取消和报告变化的通知。 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标签: 事业编制人员 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

发表评论 (已有38968条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