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一)助理社工:
6月19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践(初级)
(二)社会工作者:
2016 年 6 月 18 日
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政策
2016 年 6 月 19 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践(中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3月28日 10:00-4月9日 16: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4月6日-4月9日
(每天9:00-11:00、13:30-16:00)
注册资格网上查询及验证:
截止资格审核后24小时至4月12日16:00
下载并打印您的入场券:
6月14日10:00-6月16日16:00
(三)现场审核要点
1.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1)地址:徐汇区漕溪北路41号汇嘉大厦24楼D座,近徐家汇
审核(咨询)点代码:2101
咨询热线:64187030 64187031
(2)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A栋515室,近南泉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102
咨询热线:50327010、50327117
2.上海政法大学培训部(徐汇区浦惠塘路3号、99号,近宜山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6363
咨询热线:54256766、64413233
3、上海市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培训部1号楼603室(虹口区西江湾路574号,近广中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702
咨询热线:56969380、56667796
4.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梅龙路金田等路138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2
咨询热线:64252761、64252861 6
(4)成绩查询
1、考生可于8月中下旬通过报名网站( 或 )查询成绩。 考试成绩单不会单独发放。 考生如有需要,请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2、领取证书的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的审核(咨询)点。 请考生关注考官网站()领取证书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申请条件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联康复、优抚等社会服务机构从事专门社会服务工作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者或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项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至少4年;
2、获得社会工作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至少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生;
4. 获得其他专业大学学历,从事社会工作至少4年;
5、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至少2年;
(三)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项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不少于6年;
2、获得社会工作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至少4年;
3. 获得社会工作学士学位并从事社会工作至少3年;
4. 获得社会工作硕士学位并从事社会工作一年;
5、获得社会工作博士学位;
6、其他专业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四)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助理社工考试,应提交能证明其在考试当年可以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他们的学校在现场审查期间。 证明。
(五)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考试,应当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以及从事本行业的执业证明。注册。
详细说明
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 只有当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时,才视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请参阅报名系统中的相关说明。
2014年、2015年在本市参加过本次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不变的,可根据往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在注册系统中。 2014年、2015年在外省市参加过考试的考生、2013年及以前参加过考试的考生、级别发生变化的考生以及新考生首次报考的,须办理以下手续:按要求进行现场审核。
(二)报名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或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须提前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本人近期未戴帽子、标准彩色证件的电子照片)已通过注册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并保存;若该照片未通过该工具审核处理,请重新选择或处理该照片,直至审核通过后再保存并上传;未经本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将不会被报名系统审核,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使用电子照片参加考试并出具通过证书。 请务必按要求操作。 同时,请务必记住注册序列号,正确输入注册信息,并及时点击“确认注册信息”。
考生须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申请错误,导致未能取得资格证书、往年或当年成绩失效等情况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现场审核(咨询)点,并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审核并领取考试证书。 一旦选定进行审查(咨询),不得更改。
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须对申请条件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核。 考生须下载并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 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日期和要求提交申请表。 、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明、上海居住证(非本市户籍者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申请助理社工者无需提供),专业技术证书等相关材料请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所有文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将收到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审核应聘者的应聘条件和提交的应聘信息,并对其应聘意见负责。 报名审核和考试结束后,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和审核。 对提交不真实信息、伪造报名材料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考试纪律和违规规定给予处罚。 按照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对取消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行为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等后果的严肃处理。信息服务平台等自行负责。
报名信息确认及报名表打印
已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在现场审核24小时后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确认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信息正确(特别注意申请级别和科目一定要准确),并且审核通过。 并重新打印登记表备查。 超过48小时未审核申请的,请考生及时联系现场审核(咨询)时间点,确认审核事项。 查询核实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16:00。
已成功报名的考生应于2016年6月14日10:00至2016年6月16日16:00之间到报名网站(或)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 如果考生在下载准考证时遇到问题,或发现下载的准考证上的报名信息不正确,请及时联系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时间点。
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候选人须知
(1)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社会工作实践(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必须在专用答卷上作答。 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试卷第二封面)和《答题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使用规定 试题的答案必须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必须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并在答卷上指定位置作答。
(三)“社会工作法规政策”科目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5年12月31日之前施行的政策法规为准。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代替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考试的;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窃的他人身份证件; 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设备; 提供或者买卖试题,答:组织、协助组织作弊等行为,均属于犯罪行为,处拘役、管制、罚款,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人员的信息及处理意见将于考试后两周在网站上公示。
(6)考试结束后,对相同试卷进行测试和鉴定。 若经鉴定试卷相同,则按规定成绩作废。 对违反纪律、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加处理。
等级管理措施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内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才能获得专业水平证书。
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内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专业水平证书。
考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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