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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开学
员工招聘公告(第3号)(9人)
为实现高职本科专业建设发展目标,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人员制度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 )、《关于进一步放宽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通知(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科学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 [2024]15号)等文件,根据我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合同制员工9名。 具体职位及条件参见《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职位及任职资格一览表(第3号)》(附件1)。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良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出生)。 招聘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年龄计算时间点以2024年3月28日(以本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符合任职资格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具体招聘职位及任职资格详见《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职位及任职资格一览表(第3号)》(附件1)。
2、应届毕业生申请定向、委托培养,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考试组织部门认为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于停考期间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解聘不满五年的;
3、在校非2024届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不视为2024届毕业生。 同时,在校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报考。 );
4、现役军人;
5、“三扶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及招收公务员、事业单位未达到现工作单位、单位、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禁止报名情况的时间点均以报名结束为准。
(4) 回避情况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全体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的特定关系人员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资格回避规定》。
招聘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公布拟聘人员、录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8日-4月10日9:00-15:00。
2. 报名地点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致远楼5215会议室,报到时将申请材料发送至人事部招聘邮箱(rsc@jljy.edu.cn)。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填写《2024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公告第3号)》(附件2),并准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工作要求。 材料扫描件和近期(6个月内)正面1英寸免冠照片。 其中,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且未取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留学归来申请考试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明》。 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上述学历学位证书(学术认证)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逾期未申请取得的,取消资格。
2、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职位对应的邮箱。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发送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书原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保存至文件夹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及邮件标题为“吉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学院+招聘“职位+应聘者姓名+3号公告”模式,如: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英语教师+张三+3号公告),发送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向申请人提供。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若本人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正确,责任自负;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者就业资格。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网上签署的除外)和注册证明。 往届毕业生3年选岗期内未派遣的,须提供报到证明。
(二)已就业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有劳动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也可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资格”,并须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 考生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 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b. 党员证明,须由毕业学校组织部或者现任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盖章; C。 完整的入党申请表复印件(须由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四)招聘岗位对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有要求,须提供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 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 b. 学生干部聘任书扫描件(以上证明须加盖毕业学校部门印章)。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 须提交能证明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函。 计算工作经验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即截至2024年3月28日,每12个月累计工作时间按一年计算(学习期间不能视为累计计算工作经验) )。 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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