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防暑防病提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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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肠道传染病,严防“病从口入”

预防: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

2.制作食物时,生熟食物应分开加工,加工时彻底煮熟,并尽快食用;剩余食物应及时冷藏,隔夜食物应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3.彻底吃生的水果、蔬菜,不吃生的贝类等水产品。

4.食品原料要新鲜,如发现发霉食品,应扔掉,不再加工食用。

5、注意饮水卫生,洪水灾害时不要饮用生水,特别是受污染的水。

6.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时,要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胃肠门诊就诊,避免延误病情。

防治虫媒传染病,清理积水是关键

预防:

1.避免蚊虫叮咬:安装纱门窗,睡觉时使用蚊帐;蚊虫高峰时段(清晨、傍晚)避免停留在树荫、草地、亭台楼阁等处;在寨卡、登革热流行地区旅行或居住时,穿戴防护服,穿长袖衣服、长裤,暴露的皮肤和衣服上涂抹驱蚊剂。

2.驱蚊:正确使用含避蚊胺(DEET)和避蚊胺(DEET)成分的驱蚊产品;外出时穿浅色长袖长裤,在裸露的皮肤上喷洒驱蚊剂,尽量减少蚊虫叮咬的机会。

3、灭蚊:全面实施翻锅盖、清理室内外积水、清理死角和垃圾,消灭蚊虫滋生地。

预防高温中暑,及时补充水分、防晒

中暑预防及注意事项:

1、及时补充水分、盐分及矿物质。不要等到口渴才喝水,避免含酒精饮料及含糖量高的饮料。同时,避免饮用过冷的冷冻饮品,以免引起胃痉挛。

2、注意饮食休息,少吃高油、高脂肪的食物,减少身体热量的摄入。

3、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免中午出行,选择轻便、宽松、浅色的衣物,携带太阳帽、太阳镜、遮阳伞、防晒霜等。

4、尽量在室内阴凉处活动,户外活动尽量在阴凉处进行。高温作业时应严格遵守规程。

5、若气温较高时驾车,离开停车场时请勿将儿童及宠物留在车内。

6.虽然各种人群都可能遭遇中暑,但婴幼儿、65岁以上的老年人、患有精神病的人以及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遭遇中暑的几率较高,应引起特别重视。

高温期间,不仅要注意预防疾病,还要注意防止孩子溺水

为此,郴州出台了硬性规定,若不认真执行,学生、家长、相关党员干部……一律追责!

郴州市采取硬措施防范暑假学生溺水

各县、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属有关单位党委: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暑期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精神,坚决遏制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2021年7月9日市委常委会意见,特制定我市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几项硬性措施:

1.全面落实“党政共担、社会共治”责任制

1.明确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长为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属地管理;教育主管、学校校长、家长、警长(村辅警)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督导;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落实到位,承担协调配合责任,共同构建县乡村防溺水工作机制。

2.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2、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构建县长—主任—校长—班主任—家长—学生双向提醒通报制度:每天一次调度、每天一次提醒、每天一次质询、每天一次通报、每次一次训诫,让学生每天都能受到教育,让教师时刻了解最新动态。

3.完善属地监管体系。建立县长—乡镇长—村长—队长—治安官—家长巡视、看守、劝阻、训诫制度,形成立体防护网。

4、完善协同监管体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确保全覆盖、杜绝隐患。

3.全面提升学生防溺水能力

5、学校应组织家长和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知识考试。

6、学校要组织家长、学生观看省教育厅拍摄的《谨防溺水、珍爱生命》教育警示片,预防学生溺水。

7、学校尽可能组织学生参加游泳技能训练。

8、家长及学生须与学校签订防溺水承诺书。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防暑防病提示提醒 溺水 落实 每天 完善 防范 第1张

9、家长一定要督促学生在暑假期间写一篇有关预防溺水的作文。

10、村支书(主任)负责成立防溺水巡逻救护队,安排开展夏季防溺水值班巡逻。

4. 为学生建立全面的安全网,防止溺水

11.县市党委、政府要协调组织各相关权属单位和责任单位在溺水事故多发和发生过的重点水域全面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县、乡镇政府负责实施)。

12、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备救生竿、绳圈、竹竿、木板等当地适用的防溺水施救工具(县、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13、村小组要将预防学生溺水纳入村规民约,并自行制定处罚措施(由村级组织实施)。

14.对村辅警、网格员、护林员、防汛员、巡河员、清洁工等增加防范学生溺水监管职责,定期安排轮班,参加巡河、巡湖、巡塘、巡坝、巡渠等工作(乡镇政府指导,村级组织实施,县乡可增加补助)。

15、在村口、水塘边、河边等地设立固定看守点,聘请专职人员看守。看守人员每天对进出的青少年儿童进行检查、盘问,一旦发现有游泳的迹象,立即劝阻,并通知家长带走。(县、乡政府负责落实资金)。

16、设立举报电话(110、12345),举报一经查实,每次奖励100元,由县、市政府统一兑现。

5.全力营造预防溺水社会氛围

17、市、县电视台必须每天播放两次以上防溺水安全知识。

18.教育部门负责将“全民动员 预防溺水”挂图张贴到各乡镇(街道)、集贸市场、村(社区)、学校、班级及学生家中,全面加强暑期学生安全教育提醒。

19、“乡村广播电台”、“流动宣传车”等每天提醒教育3次以上。

20. 学校的“万名教师走访万户家庭”计划必须讨论预防溺水的要求。

21、乡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召开由干部、全体家长、学生参加的夜会和座谈会,宣讲防溺水相关知识。

6. 全神贯注地关注重点

22、重点对象:留守儿童、城市农民工子女、单亲家庭儿童、好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弱者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群体。

23、关键时段:每天下午至晚上。

24.重点水域:江河、湖泊、堤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等容易发生和曾经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水域。

7.全员参与防溺水工作

25.民政部门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督促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暑期学生家访和防溺水安全教育。

26.有关工委要充分发动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五老人员”参与防溺水巡逻和宣传工作。

27.妇联组织要督促、指导家长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28、共青团、村干部、志愿者要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组织有针对性的防溺水自我保护教育,通过多种关爱行动,为留守儿童开展防溺水志愿服务活动。

29.驻村干部、农村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行“一包一”方式联系学生协助预防。

八、严格监督检查,把问责放在第一位

30、凡是学生私自到江河、池塘、水库游泳的,一经发现,将予以批评教育,并上报学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31、如果家长不尽到监管责任,任其发展,将会被公开审查。

32.党员、“两代表一委”发现学生不停游泳、不履行职责的,将纳入党员审查和履职考核。

33、对不履行职责的村干部,一经查实,扣发相应津贴和绩效工资,发生事故的,一经查实,移送纪检监察委员会调查处理。

34.对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协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一律移交纪委、监察委员会处理。

9.严格考核评估,注重成果应用

35.把学生溺水防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安全建设、政绩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中共郴州市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1 年 7 月 9 日

来源 | 新湖南客户端林毅青峰综合

编辑丨赵泽勤

校对丨李旭峰

审稿人丨方星

标签: 溺水 落实 每天 完善 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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