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5日前,区人才服务中心将汇总表报区人才办,区人才办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遴选确定重点扶持用人单位名单。 2022年8月19日前,区人才办将重点支持用人单位推荐名单报送上海市高校招生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2、不符合用人单位条件但确需引进非本市来源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可向青浦区人才办公室提出申请。
提示:用人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关于解决2022年应届毕业生落户单位资质的说明。说明必须包括以下信息: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拟招聘应届毕业生的落户需求2022年,以及公司对当地的贡献程度(近三年的收入、近三年的纳税情况)、公司的成长性(资质认证、荣誉称号)等,加盖公章;加盖公章,须于2022年7月25日之前提交至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二楼唐老师,邮编:33862073)。 区人才办综合考虑申请单位资质,择优选取,于2022年7月29日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就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
3、《办法》的“用人因素”新增“重点领域人才引进”项目。 上海“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南北五新城和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符合本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规定的规定与非上海学生申请在上海就业。 具备基本条件即可定居。
全市共有15所“双一流”大学:
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
青浦新城区域范围:
青浦新城北以S26沪长高速公路为界,东至老通伯塘,南至沪清平公路(新),西至青浦大道,总面积91.1平方公里。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可通过一站式办理获取“信息登记号”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2022年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已登记2022年用人单位信息者无需再登记)去做这个)。 2022年8月10日前,用人单位须到注册地(相关街道、镇、区属企业)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2022年8月15日前,各街道、镇、区属企业做好用人单位受理审核工作,提交申请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和申请信息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区人才服务中心(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二楼唐老师,33862073,shqprcw@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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