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哲学系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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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评审”制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哲学系始建于1924年,是中山大学建校以来最早发展的院系之一。 冯友兰、李达、吴康、朱谦之、周福成、洛克廷、马才等数十位著名哲学家在此求学教书,历来人才辈出,新秀辈出。 哲学系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哲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具有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可培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等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为国家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逻辑与认知研究所”为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哲学系位于改革开放的前沿,走在时代前列,走在世界学术主流的前面。 近年来,在学术定位高端化、师资队伍多元化、人才培养国际化等方面采取了重要改革举措。 成绩显着,在历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均名列全国高校前茅。 2017年,中山大学入选A类一流大学,哲学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名单。 中山大学哲学系面临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

中山大学哲学系的博士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水准的学术研究人才。 2014年以来,我系进一步加大博士选拔机制改革力度。 面向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优秀硕士毕业生,通过“申请-考核”制度招收博士生。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 原有的公开招聘方式将不再保留。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晚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持境外学历证书申请者,须经教育部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报告。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英语水平要求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发表过英文专业学术论文; (二)获得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大学的学士或者硕士学位; (3)具有优秀的英语考试成绩(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68,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6,或旧托福成绩不低于580,或新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 其他语种仅包括本招生简章第8项规定范围内的外语。 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语言能力证明。

5、由本学科相关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2人推荐。

6、报考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考试身份的真实性。 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一经查实不实,将取消其考核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

7、《2019年中山大学博士招生细则》规定的其他基本申请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1、招生专业详情请参阅《中山大学哲学系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阅读原文”到系网站下载)附件供查看)。

2.通过“申请-考核”制度招收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学制为5年。

三、招生类别及学生人数

哲学系各专业不招收就业型博士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除外)。 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的招生数为我系2019年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数将根据招生前的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招生计划中包括免试博士生人数(硕士、博士继续学习、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免试博士生人数及我系“申报-评审”计划名额将在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供申请人参考,请关注网上信息。

博士生导师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山大学哲学系网站教师简介栏目。

4. 网上报名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及缴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按要求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并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将在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报名时,报考者只需选择所报考的相应二级学科,在导师栏内选择相应的导师,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聘”。

3、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未缴纳报名费、未将申请材料提交部门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在初选公布前未缴纳在线注册费的候选人将不会对其申请材料进行评估。

4、所有申请人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学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研究生体检异常限制专业目录》的有关规定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的《中山大学学生》执行。

5、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1. 申请人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及时将以下材料寄(送)至中山大学哲学系办公室(可快递) )。 以下材料请按编号顺序装进自己的大信封,于2018年12月5日前邮寄至中山大学哲学系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材料” 。 逾期或不完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详细邮寄地址请参阅本手册第 11 项。

共需提交纸质材料11份。 发送前请检查材料是否齐全:

(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报名表》须签字;

(二)个人陈述:学习、工作经历、经历、能力、特殊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三)《博士生学习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空白表格从网上下载);

(4)硕士学位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提交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或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两份,同面重复打印,并在其中一份签字;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所在院校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函或提供研究生证书复印件。应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

(7)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书材料);

(8)副教授(或同等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信两封(空白表格可网上下载);

(九)体检表(二甲及以上医院审核并盖章,空白表可网上下载);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目录等);

(十一)代表性学术论文不超过三篇(无论是否发表)。

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我院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哲学系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正式审核。 逾期未提交全部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必要时,申请人可能需要补充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备查。 申请人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学术造假、抄袭等材料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

六、材料审查

1.哲学系按单一或相近的二级学科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8个组。 符合条件的,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进行评审。 对有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初审筛选,按照1:3左右的“申请-评估”招生计划确定进入综合评估的申请者名单。

2.进入综合评审的申请人名单将于2018年12月30日前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网站公布。

七、综合评估

1、2018年3月进行综合考核,材料审核通过者,获得面试资格。 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邮件通知。 考生在网上报到时必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2、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3、笔试根据申请专业分类。 考试科目详见本手册第8项,并与招生专业目录进行比较。 “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合为一门考试,考试时间为3.5小时(其中外语考试半小时),总分为300分(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100分)。

4、哲学系组织专家组,针对单一或相近的二级学科对考生进行面试。 各专业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水平测试、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研究领域的理解和看法、拟从事研究工作的想法和理由。 每人面试时长约50分钟,其中ppt演示约20分钟。 面试总分为300分,180分视为合格。 面试专家根据候选人的整体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独立评分,其得分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候选人的最终面试成绩。

八、各专业考试科目

(请与招生专业目录对比)

(01)马克思主义哲学

外语(参加英语或日语或德语专业考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占80%,西方哲学占20%)。

(02)中国哲学

外语(英语或日语专业考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中国哲学:文学与理论》。

(03)外国哲学

外语(参加英语或日语或法语或德语的专业考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西方哲学思想史》。

(04)逻辑

外语(通过英语或梵语专业测试);

逻辑哲学方向、非经典逻辑方向和人工智能逻辑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模态逻辑”;

数理逻辑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模型理论和递归理论”;

佛教逻辑与逻辑史方向:“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合并为“逻辑哲学与逻辑史”;

非正式逻辑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非正式逻辑”;

逻辑认知基础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社会心理学”。

示范理论方向:“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合并为“语用学”

注:考生根据申请方向选择专业课程。

(05) 道德

外语(英语专业考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道德”(包括道德原则,根据方向选择导师题)。

(06)美学

外语(英语或日语专业考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美学综合试题”(包括美学原理、中西美学)。

(07)宗教研究

外语(参加英语或日语或法语或德语的专业考试);

佛教思想史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佛教思想史”;

儒家宗教问题研究方向:“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合并为“宗教理论”;

宗教史与宗教理论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宗教理论与中外宗教史”;

中国民间宗教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宗教理论与中国民间宗教”。

注:考生根据申请方向选择专业课程。

(08)科学技术哲学

外语(英语专业考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为“科学哲学”。

九、录取与调整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应聘者的总成绩。 导师根据学科方向分配。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以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聘人员报研究生院审核并予以公示。 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 入场。

2、笔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各专业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综合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进入所申请专业的,可根据情况申请转入相近学科。 若招生计划未满,则接受原申请我校其他院系同类科目考生的转学申请。 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材料审核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参加综合评估。

5、不接受特殊招生申请。

10. 学费和奖学金

博士生的学费和奖学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搜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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