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赛罕区实行提前一年落户的政策,即如果适龄儿童在2022年入学,则其落户时间需在2021年9月1日之前,如果落户时间晚于2021年9月1日,则其市四区户籍视为无效。
2021年赛罕区对于购房落户的政策
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前落户即可(玉泉区在呼和浩特市第四中学购房落户的适龄儿童也需要落户提前一年)。
2、在招生顺位上,赛罕区特别指出赛罕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的招生顺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租房的赛罕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排在入学顺序的第四顺位。
其余三区“房户不一致”的入学顺位分别是第二顺位(赛罕区)、第四顺位(新城区)、第三顺位(回民区与玉泉区)。
3、赛罕区民族实验学校和第三十中(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两校可针对赛罕区全区有意愿学习蒙语的的适龄儿童进行招生。
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则不再针对玉泉区范围内的蒙古族适龄儿童进行招生,招收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新城区、玉泉区、回民区以及金川地区有意愿学习蒙古语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呼和浩特蒙古族学校。
4、赛罕区部分学校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如果学校现有条件无法满足所有符合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采取集团校间就近统筹等方式解决。
这说明,赛罕区部分地区片区内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处于“满负荷”状态。所以,计划在赛罕区上学的家长如果已经规划好了孩子上学的目标学校,条件允许的话,一定要尽量保证“两个一致”,这样才能保证第一顺位。否则,即便是顺位靠前,也有被统筹分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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