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补录聘用制司法协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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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司法助理警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与新郑市远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协商,新郑市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增聘12名司法助理警务人员就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补充职位:

现有司法助理警官12人(其中男10人,女2人)。

工作职责:

1、保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2、出庭值班时,负责带证人、鉴定人,交付证据材料;

3、送达法律文书;

4、执行传唤、传唤、拘留;

5、抬升、押解、羁押被告人或者犯罪分子;

6、根据判决、裁定参与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产;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

3、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热爱司法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身体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三)具体要求: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任何专业,法律、公安专业、退伍军人优先;

2、年龄限制:20岁以上30岁以下(1993年7月以后、2003年7月以前出生);

3.身高要求:男性必须在175厘米以上,女性必须在162厘米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开除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审查中,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我院存在尚未审结的诉讼案件或尚未审结的执行案件;

7、在本院辖区从事律师工作的近亲属;

8、其他不宜从事法庭工作的情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补录聘用制司法协警的公告 派遣 录用 聘用 见习 体能 第1张

2. 补充入学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8:30至2023年7月14日晚上18:00。

2、登记地点:采取现场登记方式,至新郑市人民法院政治部404室。

咨询热线:0371-56182015 0371-56182016

3、注册所需材料:

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报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也可凭学信网学生身份证明或学校相关证明申请);

③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④1寸免冠照片一张;

⑤报名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2) 测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四个部分。 满分100分,其中笔试30分,计算机技能测试30分,面试40分。 体质测试成绩实行标准制度,不符合体质测试标准的,不予录用。 测试时间稍后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命题论文,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知识和书面表达能力。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

2.计算机技能测试

计算机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文字输入水平,测试科目为阅读和打字。 审查内容原则上从我院生效的法律文件中随机抽取,时间为10分钟。

3. 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的个人基本情况,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

4.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考核项目及标准》(包括10m*4往返跑、男子1000m/女子800m和纵跳、高触球)进行。

(三)公告

考官组将根据考试成绩和院系需求,按照补充录取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见习阶段的考生,并将进入见习阶段的考生名单公示三天。

(4) 学徒制

对于拟录用的候选人,将安排其在空缺部门进行为期2周的实习。

拟录用实习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自动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体检

实习期结束,部门考核合格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六)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试用期后经部门考核合格、体检结果正常的人选确定为最终替代人选,由新郑源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3、薪资

1、司法辅助人员的招聘全部实行聘用制,通过劳务派遣方式与新郑源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着装,工资福利为3300元(含基本工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被评为月度办案标兵的,将另行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 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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