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恢复营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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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2]5号》和《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收容机构恢复营业方案》,为确保所有外出人员安全, ——辖区内校园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有序恢复营业,制定本指引。

1.恢复营业时间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恢复线下服务的时间不得早于福田区义务教育学生返校时间(初三学生4月11日;初三学生4月13日)初中一、二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 4月14日返校; 小学生一至三年级将于4月14日返校; 幼儿园幼儿将于4月18日返校),限流50%开放,并在入口处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出行码,严格实行扫码入场。 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带星号的行程代码不得入境。

注:场地码可通过“微信”→“广东省”→“广东康码”→“公共场所”→“我是管理员”进入管理员端,完成实名认证,输入绑定页面填写其所属的区域和地点。 具体名称,生成“站点声明代码”。

2. 恢复营业的条件

(一)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人员“白名单”

各机构根据教师、学生等建立白名单(附件1),全覆盖、无遗漏,分类管理。 所有进入培训、教学、托管场所的人员均纳入“白名单”管理,“白名单”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二)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恢复运营“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不得恢复营业:

1、培训、教学、保管场所位于“封闭区、控制区、预防区”和中高风险地区;

2、未经当地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组批准恢复营业的;

3.机构不能保证教职员工及其同住人员在返岗复课前连续三天每天在深圳进行核酸检测; 他们不能保证恢复营业后扫描场地代码进入,没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行程代码不允许进入。

4、培训机构学生在深圳就读的民办学校受疫情影响尚未开学。 未返校的学生不得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的培训(托管)。

5、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师生健康状况不符合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师生健康信息申报要求。 (参见附录2)

三、复工前准备工作

(一)加强复工条件受理

一、预案印发后,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立即对照《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清单》(附件7)开展自查。 )并做好复工准备。

2、各街道牵头,会同市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按照《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检查》的规定,对辖区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进行检查。 《校园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清单》(附件7)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对符合复课条件的机构,检查组成员须在《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记录表》(附件4)上签字确认。 不符合复课条件的机构,一律不得开业。

3、校外培训机构将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打包寄至福田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xwjypxjgk@szft.gov.cn

托管机构将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打包寄至福田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ftjyjaqb@szft.gov.cn

区教育局负责审核校外教育培训机和托管机构的复课信息。 复查不合格的机构,由区教育局进行专项检查。

4. 经审核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提交的复课材料包括:

福田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人员《白名单》复印件(附件1)

机构填写并盖章

《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师生健康信息申报卡》(附件2)汇总表

机构填写并签字

《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复印件(附件3)

机构填写并盖章

《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记录表》复印件(附件4)

机构填写并盖章,检查组盖章确认

5.经教育部门批准登记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并经教育局验收。

(二)加强返岗复课人员健康管理

1、加强关键人员管理。 准确掌握返岗复课师生健康状况,建立了全市“封区、管控区、预防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红黄码师生台账”、“离深人员返岗复课柜台”账户【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社区的地市返深人员疫情暴发、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或县、区、旗)]”,切实做到数字清楚、情况清楚。

2、外地师生提前返回深圳。 师生和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深圳。 仍在外地的教师、学生和员工必须至少提前3天返回深圳,并在返回深圳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检测。

3.加强健康监测管理。 安排专人收集师生健康信息,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机制,发现异常情况迅速联系社区、社福中心等部门,确保快速、有效。准确处置突发事件。

(三)配合联防联控工作

1、配合社区防疫要求,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2.配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羁押机构周边环境整治、交通管理和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

(四)保障防疫物资、设备和设施

1.按要求配备疫情防控物资(详见附件5),对不适用的防疫设备及时维修更换,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区,在距离人员较远的场馆设置隔离室。学生班级和学生活动区。 具有通风、采光等条件。

2、加强酒精等消毒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场地环境整治

1.坚持人、物、环境同等防护,定期对机构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开窗通风。

2、主动联系辖区卫生疾控部门,定期对经营场所内物品、环境、污水等进行疫情防控监测。 (详见附录9、附录10)

3、严格对托管机构食堂、食品配送和食品安全管理进行培训、检查,重点对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和冷藏冷藏设备感染源进行检测、排查和消除。

(六)开展疫情防控演练

复课前一周,按照福田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COVID-19应急处置流程(附件6),扎实做好师生返岗应急处置演练并进行了恢复课程。

4、复工当日及复工后的工作要求

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参照《福田区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8),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力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保障复工复课秩序

各机构恢复办公后,各机构负责人、行政人员、卫生教师、后勤人员等要提前做好准备,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确保师生复工复课。按正常顺序恢复。

(二)严格进入培训、保管场所核查

各机构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返岗复课师生的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行程卡、健康信息申报卡等信息进行核实。 只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才能进入训练和托管设施,确保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都必须事先获得批准。 同时,在培训、监管场所入口处设置测温卡点和站点编码。 所有进入人员必须扫描现场码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 进入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手消毒剂。

(三)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各机构严格执行核酸检测要求。 教师、后勤、食堂、保安、保洁等关键岗位人员每天都要接受检测。 进入教学、监护场所的学生必须进行48小时核酸检测。 负面证明。 各机构储备一定数量的COVID-19抗原检测试剂盒,并在卫生老师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对出现发热等十大症状的人员及时进行检测。

(四)实行封闭式管理

教职员工上下班严格执行“两点一线”。 “白名单”之外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培训、监管场所。 教师、学生和员工在培训、护理设施内(体育课、就餐等除外)应佩戴口罩。 快递和包裹均采用无接触配送方式,不允许外卖。 师生、员工进入培训、托管场所,核验核酸检测、粤康码、行程卡等信息,并测量体温。 非必要不举行跨班别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人员交叉流动。

(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各机构均已制定应急预案,应对普通发热病例、疑似病例、检测阳性人员(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亚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封闭场所聚集性疫情等突发事件。 根据疫情情况,科学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应急保障,加强监督管理。 配合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和组织相关人员,组织多层次、多形式、多场景的反复演练,充分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高效性、可操作性,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预案可以立即启动,迅速采取最彻底的措施,采取封闭管理、师生隔离转移、流向追溯、核酸检测、环境消毒等应急措施,能够尽快采取健康监测、医疗救治、在线教学等应急措施。 是时候遏制疫情的蔓延了。

(六)实施专项监督检查

复工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卫生、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对各机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这个计划。 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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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课

2022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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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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