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务办[2022]17号
下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社会局,韩城市教育局、人力社会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体育局、人力社会局,各有关高职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机制,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水平,协调中等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协调发展,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发的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网址为)已建成并计划上线试运行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开始营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招生平台网上申请的重要性
建立招生平台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关键举措,是提高职业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有力抓手,是维护职业教育合法权益和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利益。 招生平台主要功能涵盖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设置、资格公示、简章归档、监测预警、统计分析等。 各举办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县(区)和高校和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要充分认识招生平台应用的重要性,加强学习和宣传,做好应用培训,确保招生平台应用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招生平台网上申请准备
(1) 提交管理员信息。 各市(区)、学校需填写本单位招生平台管理员实名信息(见附件)。 各市(区)教育、人力资源部门于6月6日(周一)前汇总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属学校直接提交。
(2)完成用户账户分配。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招生平台管理员的用户账号信息发送至各市、县(区)、学校提交的相应邮箱。 各市(区)、县(区)、学校管理员将于6月10日提交信息(周五前完成本级其他用户账号和角色权限的分配)。
(三)及时组织应用培训。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全省招生平台应用培训。 各市(区)、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市(区)、县、校级培训,实现全覆盖。
三、加强招生平台日常申请管理
(一)各学校在招生平台填写年度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招生资格信息,县级、市(区)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一步步。 省教育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审核各市(区)所属学校和省属学校的资质信息,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专业名单。
(二)各市(区)要定期检查本地区学校的招生资格,重点检查在招生、联合培养、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实习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学校经费、基础设施、师资队伍、实习等培训、实习等主要办学条件是否满足基本要求。
(三)招生平台每年1月至11月开放相关业务模块。 入学资格及招生简章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至3月。 春季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各学校须于每月25日前在招生平台填写招生信息。
(四)招生平台接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未填写招生资格信息、未列入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专业名录的学校,不得招收学生。 未通过招生平台登记学生信息的学校,不得登记学籍。
四、建立招生平台运行保障机制
(一)建立工作机制。 各市(区)教育、人力资源部门要建立市、县、学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对各级招生平台的应用和培训进行管理、协调和推进,并指定专人负责。负责招生平台日常运营和管理的人员。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本地区学校申请招生平台的监管。 各学校要履行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招生平台规范使用、高效运行。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通报制度,加强招生平台申请监督管理。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各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和宣传的招生简章等信息必须与招生平台上登记的信息一致,严禁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规、虚假学籍、双重学籍等行为被发现、查处、曝光。
5、其他事项
各学校须于2022年6月24日(周五)前在招生平台填写2022年招生资格、简章等信息。 截止时间后相关功能模块将关闭。
《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指南》可在招生平台首页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何林飞(省教育厅)029-88668807
邮箱:sxzjzs@vip.163.com
曲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29-63915274
邮箱:154730520@qq.com
齐博文(技术支持)029-85230400
附录:
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员信息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27 日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