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选调生工作公告(附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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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调整范围

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辽宁部分高校2022届全日制优秀大学毕业生,纳入评选范围的高校见附件。

不包括定向培训、委托培训、自学考试、在职培训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接受全日制教育培训的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上明确写着“兼职”。

与主校区同批次录取且有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签字一致的分校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纳入选拔范围。

02.选型方案

1、市级单位拟招聘岗位200人,招聘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辽宁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急需专业部分硕士、博士生。

2、乡(镇、街道)岗位拟招聘300人,选拔范围内全部招聘高校毕业生。

03.选型条件

拟调任人选,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例》规定的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端正政治立场和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和国家,有理想有抱负,有家国情怀。愿为辽宁振兴发展作出贡献。

2、品学兼优,作风淳朴,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3、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生毕业日期截至2022年7月31日,博士生毕业日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1996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28周岁及以下(1993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2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及以后出生)出生)。 有参军经历的,年龄限制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5、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在所选学校学习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三)在所选院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四)有参军经历。

世界一流大学以外的大学毕业生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所选学校学习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担任班长以上职务(含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或系学生会(团委、团委、团委))研究生会)中级副职以上),学校、部门协会(学会)副职以上);

(二)在所选院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三)有参军经历。

2022年辽宁省选调生工作公告(附职位表) 选调 辽宁 录用 人选 高校 第1张

在校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学术不端行为或者道德行为问题的,或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予选调

04. 选拔程序

1. 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后,请考生到学校相关部门报名。 学校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辽宁省部分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紧缺专业硕士、博士生计划报考市级岗位但专业名称与《辽宁省急缺专业类别》所列专业略有不同的,需要填写《专业认可证书》。 经所在大学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确认。 非“双一流”院校推荐人数量不超过50人,优先考虑辽宁省急需紧缺专业的毕业生或硕士、博士生。 推荐人员必须在学校、部门进行公示。 登记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党员资格计算截止日期)。

2. 网上注册。 2021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辽宁人事考试网选拔生报名系统开放为准),经高校审核推荐的考生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 每位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只能选择1个名额报名,并上传经学校审核并盖章的《2022年辽宁省选拔生报名申请表》及其他JPG格式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资格审查。 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各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评审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对报名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评审意见。 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将被锁定,不能申请其他职位。 审核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时规定的期限内补齐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备考资格。 请考生在资格审核阶段及时关注审核结果信息。 资格审查流程将于2021年12月上旬至中旬结束。

4、统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计划于2022年3月上旬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应用理论》。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测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应用理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50%+《应用论文》成绩×50%。 笔试不设最低录取比例,选拔和转学计划名额不会取消。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拔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报考人数确定; 最后考生笔试成绩在规定比例内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面试考生名单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2)面试。 2022年3月下旬,辽宁省委组织部和各市委组织部组织约谈。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如果未达到及格分数,候选人将不会被录用。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具体笔试、面试公告将在考试前适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 辽宁省选拔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组织检查。 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调动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候选名单。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应聘成绩进行比较。 得分较高者将被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2022年4月上旬至中旬,辽宁省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组织对相关高校考生进行考察。 通过审查档案、约谈候选人、向有关人员询问情况等方式,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 考察结束后,按照计划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报考人员名单。

6、体检公告。 2022年4月中下旬,各市委组织部门将对拟录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2022年5月上旬,辽宁省委组织部委托高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良反应,发现候选人不适合作为入选学生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7. 确定清单。 2022年5月上旬至中旬,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拔生名单,与拟选拔生签订就业协议和《高等学校选拔生报名表》雇用。 2022年7月31日起,拟选拔人选已按期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博士生毕业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拟录用候选人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选拔关系自动终止,不予录取。 入选学生录用后,各市负责确定具体工作单位。

05.相关政策

1、转学生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等级规定》的规定进行等级评定。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一年后,被市单位招收的选拔学生,分配到村工作两年。 选派到乡(镇、街道)招收的学生报到工作后,统一安排到所在市所辖村工作,为期2年(含试用期)。 入选学生在村工作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进行管理。 选拔单位不得提前调回,严禁县(市、区)以上机关借调。

3.选拔学生在乡(镇、街道)岗位工作不满3年(含在村工作时间)的,不得调往县(市、区)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选拔的学生在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不满5年的,不得调入省级机关。

4、县(市、区)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当优先选拔一定比例的服务期满的转学生。

5、对表现突出的选拔学员,根据工作需要选拔进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选拔在村工作2年以上并担任村“两委”委员(含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学生可选为委员选举期间的乡镇领导班子。

6、符合条件的选拔生可享受各市、县(市、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和福利。

06.相关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 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的应聘材料。 考生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不符合公务员录用、选拔条件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选拔资格。 提倡诚实报名,保持选拔过程的严肃性。

2、本次评选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体检费用须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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