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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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数据核对复学及复学工作的通知》(教部函2019[1]号)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信息数据核对及重新录取通知如下:

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结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教财司函[2018]29号)整理高校信息数据,配合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实施。 这项工作关系到研究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一件涉及民生的大事。 请各位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确保2019年3月3日前完成审批和补充招生。

信息审批及补充登记工作对象

全部注册教育学硕士、博士研究生。

数据收集原则

数据收集遵循研究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

批准及补充内容

1.审批内容:每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即GMIS,可从学校信息门户访问),进入“个人信息修改”模块,审批个人基本信息(学号、姓名) 、身份证号、专业、专业代码、学习形式、学历等级、学制);

2.补充注册内容:每位研究生应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即GMIS,可从学校信息门户访问),进入“个人信息修改”模块,补充注册“是否您有工作”以及您父母的姓名、父母身份证件的类型、以及您父母的身份证件。 数字。 补充录取信息由研究生自愿​​填写,补充录取信息的真实性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时间安排及要求

1.研究生须于2019年3月3日17:00前自愿填写申请表;

2. 2019年3月8日前,研究生院向平台提交学术推荐信。

阐明

1.目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GMIS)后可以自愿添加信息。 研究生院将根据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截至2019年3月3日的有效数据报送学术信函平台。

2、2019年3月3日后GMIS研究生补充招生数据将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即2019年9月后)上报至学术信息平台。 因此,请今年有相关需求的研究生于3月3日前完成数据核对和补充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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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研究所

排版|歌语

校对|薛伟

标签: 补录 研究生 升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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