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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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

(审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为深化改革,推动我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规划(2022年版)》,特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包容性、综合性、基础性,发展素质教育,培养时代新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人才基础中华民族。

培训目标

义务教育必须下功夫坚定理想信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加强道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使学生有理想、有能力、有责任,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德、智、体、艺、体素质。 社会主义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有理想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学习伟大的党建精神。 要努力学习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领会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 懂得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则,初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明确人生发展方向,追求美好生活,才能把个人追求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2)有技能

乐于学习、勤于思考,保持好奇心和求知欲,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初步掌握适应现代社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备学会学习的能力。 乐于提出问题,敢于质疑,学会在实际情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有探索能力和创新精神。 自理自力,热爱劳动,掌握基本生活技能,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增强体质,完善人格,养成运动习惯,掌握适合自己的基本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树立生命安全和健康意识,形成积极的心理品质,具备抗挫折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善良体贴美,富有想象力,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初步的艺术欣赏和表达能力。 学会互动,善于沟通,具备基本的合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负责人

坚韧勇敢、自信自立、勤俭节约,保持奋斗精神、进取精神。 诚实守信,明辨是非,遵纪守法,有社会主义民主观念和法治意识。 孝敬长辈,团结友爱,热心公益,具有集体主义精神,积极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热爱自然、保护环境、关爱动物、珍惜生命,树立公众健康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 有维护国家统一,捍卫国家主权、尊严和利益的意识。 关心时事、热爱和平、尊重和理解文化多样性,初步具备国际视野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基本原理

(一)坚持育人为本、质量为本

贯彻党对新时代教育的新要求,坚持德育为先,提高智力教育,加强体育教育,实施劳动教育,明确教育主线,加强正确价值观引导,注重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切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道德、智力、身体、艺术和身体技能。

(二)遵循教育规律,创新发展

构建德、智、体、艺、体全面培养的课程体系。 九年一贯设置课程,完善课程类别和结构,优化学科课时比例,注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衔接,关注地区和学校。 结合学生的差异,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经历、社会生活的联系,突出学科思维方法和探究方法的学习,积极探索新技术背景下学习环境和方法的变化。

(三)注重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结合各地各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教育教学资源和条件,深化课程教育,转变教育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省、市、县责任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中小学为主体、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课程实施格局。

课程

(一)课程类别

一、义务教育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 国家课程是奠定共同基础的主体; 采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进行拓展和补充,兼顾差异性。

2.国家课程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制定,全体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学习。 国家课程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

3、地方课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编制、审核评审、确定开发主体。

4、校本课程由学校组织开发。 要立足学校传统和目标,充分发挥独特的教育教学资源优势,以多种课程形式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校本课程原则上由学生自主选择。

(二)设定要求

一、义务教育课程一贯设置九年,按“6月3日”学制或“5月4日”学制安排。

2. 初中阶段教授历史和地理。 实行“五四”学制的地区,六年级可教授地理。

3、小学开设英语,起始年级为三年级; 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在一至二年级开设,以听说为主。 有条件开设小学日语、俄语课程的学校,可以采用校本课程的方式开设。 初中阶段可以开设外语,可以选择英语、日语、俄语等语言中的任意一种。

4. 一至九年级开设科学(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可单独开设)。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的要求,按标准配置学科教学设备,保证消耗性实验材料的补充和供应,满足实验的基本需要。教学,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5、三至八年级独立开设信息技术课程,突出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为学生营造独立、合作、探究的学习情境和知识综合发展的成长环境、情感、意图和行动。

6、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全面全面开设体育健康课,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并将体育科目纳入中考和录取评分科目。 中小学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同时注意安排多种形式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

7、艺术开设1-9年级,其中1-2年级包括歌唱、音乐、造型、美术; 3至7年级主要以音乐和艺术为主,融合舞蹈、戏剧(含歌剧)、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 8至9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包括歌剧)、影视(包括数字媒体艺术)等。学生必须至少选择两门课程。

八、劳动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要体现开放性和实用性,优化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法和路径,促进工程技术实践。 班级团队活动针对一年级至九年级开展,内容由学校协调安排。

9、原则上部分年级开设本地课程,每个年级开设的课程不超过一门。 校本课程由学校按照规定制定。 小学一年级上学期,适当利用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 德育法治、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和班级团队活动、校本课程等相关内容的整合与实施。

10、主题教育以相关学科渗透、融合为主。 原则上不开设独立课程。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三)教学时间

1. 每学年有39周。 1至8年级新教学时间为35周,复习时间为2周,学校灵活。 9年级新教学时间为33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为1周,第二学期毕业复习时间为3周,学校弹性安排。 时间2周。 学校弹性时间可集中安排劳动、科技、文体活动等。

2、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 九年新开班总数为9522个。原则上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 在保证每周总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需要自主确定每节课的具体时长。

3、三至六年级汉语每周安排书法1课时; 劳动及综合实践活动每周不少于1课时; 班级团队活动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课时; 本地课程不得超过九年总课时的3%(小学一、二年级使用本地课程课时教授外语的,不得超过4%); 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班级团队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课时可以统筹安排,也可以单独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

四、各地学校要协调课堂内外的学习安排,有效利用课余服务时间,为体育锻炼、艺术活动、科学探究、班级团队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等创造条件,培养学生学生的特长。

5、其他教学安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和正确政绩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课程组织实施,加强统筹规划。 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三类课程实施,科学制定全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负责地方课程建设和管理,明确校本课程建设基本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明确地方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强化条件保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为学校课程改革留出空间。 要加强校本课程的审核和审查,严把政治和科学观念关。 学校按照省级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作为学校教育监管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实施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课程实施安排、资源建设利用等,指导督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相关要求。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课程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学校落实有关要求,及时研究解决课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学校是课程实施的主体。 要切实落实国家课程,规范地方课程,合理开发校本课程,注重统一规范与校本实际相结合,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充分利用教育教学资源学校内部和外部。 、协调安排各课程跨学科主题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将理念和原则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活动,制定相关考核、奖惩等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课程实施能力。

(三)突出重点任务

各地学校要贯彻立德树人理念,以道德法治课程引领,用好辽宁“六地”红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各学科课程的思想政治元素,赋予充分发挥各门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要在教育“双减”中加入科学教育,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想象力、探索欲,培养具有科学家潜力、愿意投身科学研究的青少年。 坚持素养导向,把党的教育方针具体化、细化到各学科课程中,培养学生核心能力; 加强学科实践,加强知识学习与学生经历、现实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 推进综合学习,探索大单元教学,开展综合教学活动,促进知识结构化; 实施因材施教,开展差异化教学,服务个性化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能力。

(四)完善教育评价

全面贯彻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更新教育评价理念,倡导以评价促学习的理念,注重考核正确价值观、必要品格和关键能力; 创新评价方式和方法,倡导循证评价和协商性评价,探索增值评价,推进绩效评价,促进考试评价与新技术融合; 提高考试评价质量,强化考试评价与课程标准、教学的一致性,促进“教-学-评价”有机衔接,增强育人日常考试评价意识,确保评价的适当性、有效性。 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增强针对性,丰富类型,合理安排难度,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优化试题结构,增强试题的探索性、开放性、综合性,提高可靠性以及测试问题的有效性。

(五)完善专业支撑

各级教研部门要准确把握课程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项目驱动,推广典型经验,发挥专业支撑作用。 依托省、市、县学校“四位一体”教研体系,提高教研活动的专业性、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学校、课堂、师生,丰富教研活动教学和研究活动的方式和方法,并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 增强教学科研供给的全面性、科学性、平衡性,实现学校阶段、学科、教育教学环节全覆盖,补齐薄弱环节,确保各项教学科研活动发挥应有的服务和引领作用。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术团体等机构的专业力量,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国际比较研究、案例研究等,为课程改革提供指导。

(六)注重团队建设

以新时代教师素质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指导,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协调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为劳动、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 提供职称评审等制度保障,重点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 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加大校长特别是农村学校校长的培训力度,促进教研人员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突出综合教育研究,强化学科综合教育功能,加强课程、教学、作业、考试评价等关键环节培训,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水平、课堂教学水平和水平。教学、作业和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

(七)加强监督监测

围绕党中央一系列教育要求,开展课程实施监测,覆盖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主要包括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实施、教材使用和课程改革推进等和国务院,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开展课程实施督导,督导各地义务教育课程保障落实情况、学校课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和教材使用情况,加强反馈指导和督导结果应用,把学校课程实施情况作为学校课程实施情况的依据。是学校奖惩、政策支持的依据,是资源配置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教育监管的“利剑”作用,督促政府充分履行教育职责。

附录:

一、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各科目安排及其占九年总学时的比例

2、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各科目安排示例(仅供参考)

标签: 校本课程 课程评价 课程 基础教育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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