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2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拥有5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2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 2024年计划招收经济学、法学、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和材料与化工、交通运输、机械、能源电力、建筑工程等5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博士研究生。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博士生。
一、招生计划
各招生学院招生人数详见招生目录。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向我校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2. 招生类型
1.普选: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生,通过“申请-评审”制度选拔博士研究生。
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在学校相关招生专业内,选拔2024年推荐免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获得博士录取资格。
3、连续硕士、博士学习:从我校优秀学术硕士生中选拔2024届博士生最佳人选。
3. 学习年限
直接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为5年,其他类型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为4年。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者;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晚必须在入学前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算)至攻读博士学位之日止),并达到与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术水平。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5、外语水平符合学院规定的申请要求。
6.申请攻读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具有浓厚的科学研究兴趣,掌握扎实、广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强烈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专业素质; 学术成就要求由各申请学院确定。
7. 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工程专业学位的博士生,必须是应届硕士学位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并必须具有良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力。 具有成为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的潜力; 申请攻读兼读制或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须具有良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并在国家重点产业、行业中发挥相关作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骨干,在建材建筑、交通、汽车等工程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果。
8、申请“高层次少数民族重点项目”的考生须经考生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九、现役军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必须遵守军队有关规定。
10、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人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学士学位后(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生入学之日)连续工作六年以上,达到与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术水平;
(2)已完成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和选修课并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3)在所申请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与您申请的学科相关的部长级。 (前五)。
5. 注册流程
申请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的考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注册、缴纳费用,并按照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大学。 资格审查公布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考核。
1、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3月12日。
2、报名及缴费网址:(报名费:255元)
3、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部分资料下载地址)
4、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登录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或各招生学校网站查询并仔细阅读所报考学校的招生计划。 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个人1寸白底电子证件照片;
(二)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注册号由系统生成,付款完成后注册生效;
(三)具有攻读硕士、博士资格的考生仍须进行网上报名。 正在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候选人网上报名时请选择考试方式为“硕士、博士学位”,并如实填写学号;
(四)申请类别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在职考生及其他不能在校全日制学习的在职考生选择“定向就业”,无需办理改变成绩; 其他考生(无固定收入)选择“非定向就业”,须将档案及人事关系转至学校;
(五)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发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考生须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授予学位和毕业单位、学位及学历证书号码等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完成后不再修改。 候选人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提交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7)请考生于2024年3月28日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院校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6. 评估
考核时间计划为2024年4月中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博士招生计划》和考核流程择优选拔博士生。
1、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绩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2.成立学术学位评审小组和专业学位评审小组,根据考生申请类别分别进行评审。 学位评定小组由招生学院专家组成。 主要考核申请学位的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 专业学位评定小组由学位点牵头院校组建,由校内专家带头。 ,由校内外同行专家担任团队成员(外部专家不少于1/3),主要对申请专业学位考生的科研创新和工程实践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具体办法参见各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
3、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4、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在考核时须额外修读所申请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课程,考核采取笔试形式。
7. 入场
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溢”的原则,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品格、综合评价结果。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否则取消入学资格,毕业后有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籍、薪资关系等均制定保存在定向单位。 定向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协议,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聘用。
考生报名时须进行健康复查。 体检不符合高考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 基础学习期间,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学费请登录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站(xxgk.whut.edu.cn/cwgl/jysf/sfxm/)
九、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两级督导组,对博士生招生、选拔全过程进行督导和督导。 在报考、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其报考资格。 武汉理工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对被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或导师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诉。 投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 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投诉。 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十、相关说明
1、所有考生必须网上缴费报名,不接受现场缴费。 若成功缴费后未通过学院资格审核,费用将于2024年7月通过学信网退至扣费账户。
2.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热线:027-87651413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石路122号 邮编: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gd.wh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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