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应届毕业生离校后学籍档案实行属地管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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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V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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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如何寄文件到学校

根据政策,应届毕业生离校后的学籍档案原则上由毕业院校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因此,毕业或离校的学生无需致电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确认是否接受其学籍档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国家五部委规定:严禁个人携带本人档案。

文件接收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区县人才交流中心),收件人:档案室,接收电话:0827-5266033(或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电话)。 研究生院向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发送的学籍档案属于公共用途; 中心工作人员不能是学生身份文件的具体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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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建议]管理附近的文件

我市应届毕业生档案实行属地管理。 所有送至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届毕业生学籍档案,经整理录入四川省流动人才后,于当年10月底前转入户籍所在地区县人才库文件信息系统。 交易中心管理。

大学毕业生离校前邮寄学籍档案时,可直接填写户籍所在地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

【学籍档案查询操作指南】

1、在电脑上登录四川人才网-公共服务-档案服务-“流动人员档案查询”窗口,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2.关注“巴中人民学会”微信公众号,点击【专题栏目】、【毕业生档案查询】即可开始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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