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211名,幼儿园“钱养”教职工156名。 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2、招聘岗位学科及人员类别
(一)中小学合同聘任教师、财务人员211人。 合同聘任制教师学科分布如下:语文80人、数学59人、英语17人、物理4人、化学2人、伦理与法治3人、历史13人、音乐6人、体育8人、艺术5人、4人科学领域 4 人,信息技术领域 4 人,金融领域 6 人。
(2)幼儿园教职工156人(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146人,君山街道附属幼儿园6人,屯口街道附属幼儿园4人),其中专任教师103人,保健医生9人。 财务人员3名,保育员41名。
(三)中小学招聘人员按任职经历要求分为五类:应届毕业生127人、小学在职教师53人、高中优秀在职教师12人、初中骨干教师13人、在职财务人员6人。
幼儿园“用钱养事”的156名教职工全部是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应符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名单》(附件1)所报岗位的基本条件、资质及相关条件。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申请的职位;
5、报考汉语、幼儿园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2A级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2B级及以上(保育员岗位除外);
6、具有境外(境外)学位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处于处罚期(影响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原工作(用人)单位不同意申请的;
7、在人员招聘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已记入诚信档案,且仍在记录期限内的;
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区教育局统一招收的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
9、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申请人可能不予受理。
4. 候选人资格
(一)往届毕业生
1、学历
(一)中小学:必修科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银莲花湖小学学士学位即可); 高中教师职务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幼儿园:幼儿教师学前(幼儿)教育专业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医疗保健从业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财务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保育员必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2、年龄:大专或本科学历(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硕士及幼儿岗位(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博士及以下人员(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资格条件
(一)教师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师范生教师专业资格证书》)。 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师范院校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的,应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劳动合同逾期的,应当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逾期不履行的,应当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2)保健医生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 (三)财务人员岗位:须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4)保育员岗位:须持有保育证。
(二)在职教师
所有在职教师职位均在小学。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35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科目教师资格证书。
4、工作经历:现任普通中小学教师,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经验(毕业前实际教学经验不算)。
(三)优秀在职教师
优秀在职教师岗位均为开发区第一中学的教学岗位。
1、学历:全日制本科(师范)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43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 资格和成就:必须具有6年或以上高中教学经验,其中至少2年高中高年级工作经验,并取得以下成就之一:
(一)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教学能手等与教学有关的荣誉;
(二)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团干部等综合荣誉;
(三)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功绩班主任等重要荣誉;
(四)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精品课程竞赛、教师五项技能竞赛及其他现场课程竞赛一等奖,省市级精品课程二等奖及以上和其他相当大的荣誉;
(五)获得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高考先进教师、高考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高考相关荣誉的人员。 。
(四)骨干教师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一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岁以内(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资格:须具有中小学教师一级及以上职称,职称科目须与应聘职位科目一致。
5. 资格及业绩:须具有8年及以上中学教学经验,并符合以下三类之一、二、三类之一:
一类骨干教师: (一)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享受省级或者副省级市政府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三)具有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予的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等)或者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者考核的同等荣誉称号; (四)近五年辅导学生并获得全国奥运会一等奖的金牌主教练。
第二类骨干教师: (一)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教师; (二)副省级人民政府或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主任教师)或同等荣誉称号; (三)近五年内辅导学生并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仍在职班主任。
第三类骨干教师:(一)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或具有相当荣誉称号的; (二)近五年内荣获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者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名列前三名的仍在职技术型、复合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省级以上人力资源、教育部门主管。 技艺精湛的人才。 (三)近五年在地级以上政府(含省直辖市)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精品课程竞赛、教师五项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相当荣誉的人。
(五)在职财务人员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35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执业资格:须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4、工作经验:3年以上金融工作经验(毕业前金融实习经历不算)。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具体流程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7月29日,通过武汉手持人才网(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 )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于2022年7月30日9:00至2022年8月3日12:00登录武汉手持人才网,提交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使用的照片要求保持一致。如无照片则上传或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申请将无法通过审核)。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代码进行应聘,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凡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手持人才网发布应聘人数统计信息,为应聘者提供报名参考。
2. 查询审核结果
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31日12:00至2022年8月2日18:00登录武汉手持人才网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如果您的申请未获批准,您可以在8月3日12:00之前申请其他职位。
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区办、区人力资源局批准后可以保留。
3. 报名确认及付款
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应于2022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24:00登录武汉手持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 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要求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报名审核并成功缴纳费用的考生,须打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以方便后期面试资格审核。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可免交笔试手续和考试费用。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审核通过并缴纳费用的考生登录武汉手持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中小学合同聘任制教师,应聘者主要考试为往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专业能力倾向测试(D)”和“综合教育知识”,应聘者主要考试成绩优秀在职教师和骨干教师。 《教育综合知识》。 幼儿园教师主要考“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和“教育综合知识”; 幼儿园保健医生主要考查《儿童保健综合知识》; 幼儿园保育员主要考查“幼儿综合知识”。 财务人员主要考《教育财务综合知识》。 笔试试题的制作和阅卷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
(五)面试人选的确定及资格审查
1、按照应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推荐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2、笔试结束后,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和面试公告。 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见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形式并需另行公告。
(六)面试
面试将通过结构化面试、试讲、讲座、专业知识展示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时间、地点、人员名单、面试要求另行公布。
(七)体检、检查及公示
1、骨干教师岗位和优秀在职教师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 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应聘者综合成绩。 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按综合成绩计算,体检、考察的考生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对应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实行综合成绩及格分数线控制(及格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则由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业绩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 因体检或考试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出现空缺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3、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 对公告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招聘管理
1、中小学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教育系统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管理,用人单位签订教师合同制教师与招聘单位(骨干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其他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全区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按同类公办教师确定工资待遇,办理企业员工保险和公积金。
招聘人员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手续。 试用期内,在专业技能登记的,暂视为“不分级”; 试用期满并取得相应资格后,原则上认定为专业12级岗位; 曾在原单位聘任的中、高级职务人员的前提是拟聘用人员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其业绩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经济开发区的,试用期满后可考核聘任原单位同级职务; 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岗位要求。 没有相关职称认定和岗位聘任政策的,按照经济开发区岗位条件进行降级聘用。
2、幼儿园聘用人员实行“按服务付费”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管理,用人单位与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最短服务期限为5年)。 专任教师、财务人员、保健医生工资标准按年平均每人一次性12.23万元,由用人单位考核分配; 保育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按年平均每人9.28万元,由用人单位考核分配; 上述人员将按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教职工“有钱养服务”加薪长效机制予以保障。
3、聘用人员享受经济开发区人才优惠政策
(一)中小学骨干教师的聘任参照《武汉经济开发区教育人才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管理规定执行。 一、二类骨干教师分别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100万元、80万元; 对第(一)、(二)项中的三类教师骨干教师,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费30万元;对第(三)项中的三类教师,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费5万元至20万元。 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聘用期满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合同年限比例返还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二)中小学、幼儿园聘用人员符合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试行)》和《经济开发区人才强区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依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人才提升工程(试行)》等文件,享受区内人才相应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生,给予最高15万元或10万元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购车补贴各1万元;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最高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6000元、3000元的购车补贴等。 2、“偏远校优”对君山、汉南地区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正式考核人员颁发“教学奖”。 3、其他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优秀岗位交流”、“科研促教育”行动计划、“车谷教育英才”成长计划等,对符合条件者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相关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流程相关通知将通过网站或短信、电话等方式公布,请考生保持沟通畅通,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及时门户。
(二)应聘者应当诚实信用。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在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至少两份真实可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等。工作经验计算期限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主动放弃任职资格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的;
3、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4、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师范生专业能力证书》),2023年8月31日前(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
5、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 也未组织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相关的补充阅读和复习材料。
(六)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湖北省和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考试防疫中。 考试期间,考生应在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阴性)。 应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验证时暂时摘掉口罩)。 不服从招考单位和考试主办方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工作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为:027-84850632。
(八)本次招聘事宜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为:027-84897867、84850495。
(九)报名系统咨询热线:027-83331558、833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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