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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
《关于在中小学开展有偿补课、补课教师的通知》
关于开展违法收受礼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向全国中小学及教师开放
九个月有偿补课非法接受
专项整治礼金问题,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
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几天之前
某教育机构因违规补课
居然惊动了省纪委
省纪委通报
仔细检查后发现
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其实是一位小学校长的妻子。
社区教育中心主任也受牵连
8月5日,江苏省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扬州仪征市陈集镇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学生在教师教室补课。宿舍,存在聚集性传播风险。 省纪委立即组织扬州市纪委开展调查。
经查,疫情发生后,仪征市下发通知,禁止线下教学活动。 校外培训机构陈集镇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朱俊群在陈集镇第二中心小学校长米山的帮助下,组织22名学生在陈集镇教师宿舍补课。 接到群众投诉后,负责督导的陈集镇社区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卞家秋不但没有履行疫情防控管理和督导职责,反而向米山通报情况。 米山和朱俊群提前把学生搬到租来的教室继续补课。
8月9日,仪征市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卞氏家族、密山党内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负有责任的陈集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黄强伟给予诫勉处分追究领导责任,并给予诫勉。 责令市教育局依法停止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补课。
盐城市教育局公布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盐城发布查处非法补课典型案例
日前,盐城市教育局公开曝光了一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案件。
2021年5月,王某某(现在盐城初级中学教初中英语,人事关系隶属盐城田家滨中学)利用周日下午在校外非法辅导7名学生初中英语。 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项职业行为准则》的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教师失德行为》(苏教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对王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终止交流、调离原工作单位的处分。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补课等问题持续加大排查举报力度,深化巩固整治成果。师德治理。 各地学校要扎实做好“三整改”工作,加大对违规违纪线索的梳理和查处力度,坚决对教师师德违法行为“零容忍”,使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检举、一起揭发,坚决贯彻落实师德师风铁律,把从严管爱的原则体现在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全过程中,努力做到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圈。
全市广大教师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教师十项职业道德的思想意识和行动意识,坚守育人立业初心。为党和国家不断培育高尚师德,当好党员、领导者。 一个让人民满意的“四个品质”的好老师。
8月7日,
盐城市教育公布新增4例
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其治理能力如此强大
空前的
盐城市教育局公开曝光4起案件
在职教师非法补课典型案例
为严格落实师德铁律,坚决整治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问题,盐城市教育局将继续公开曝光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不久的将来,我市的中学教师。 此次暴露的四个典型问题是:
1、射阳县海河小学原副校长姚某某于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在射阳县海河镇富民路72号智慧辅导机构兼职上课,不收取任何费用。
2、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射阳县九仓小学副校长毛某每周六都待在射阳县特涌镇温馨家园1号楼205室家中,为九仓小学5名学生提供服务上午8点至11点,学生们免费补习小学数学,也不向学校报告。
3、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射阳县码头小学政教部副主任付某某辅导教小学语文、数学的4名学生。 其中两名学生在未向学校申报的情况下,每人被收取1000元补习费。
4、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射阳县码头小学政教处副主任马某某居住在射阳县马中路333号202室,每周六从7时起与3人住在一起。上午 30 点至上午 10 点 30 分。 学生接受小学数学辅导,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向学校报告。 此外,周一至周五晚自习时间,对码头小学一名学生补习小学数学,收取费用1200元。 调查当天收取的费用已退还给学生家长。
上述四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的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带薪补课的规定》(师[2015]5号)、《办法》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处理教师失德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号) )、《盐城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盐教发[2018]14号)、《射阳县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意见》 《服务教师从事带薪补习》(射阳县教育督学[2014]10号)等规定,姚、毛、付、马等人当年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三年内不得参加考绩、职称申报、职务晋升。
上述涉及违规补课的教师受到严肃处理,体现了射阳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深入落实教师十项职业行为准则和“零”的坚决态度。对教师违法行为的容忍”。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问题蔓延。 。
除了江苏盐城,
河北省沙河市教育局还
查处4名付费补课在职教师
并取消各种荣誉称号
近日,河北省沙河市教育局对4名付费补课的在职教师进行查处。 其中1人被取消河北省“特级教师”、邢台市“首届名师”荣誉称号。
据微信公众号“沙河教育督导”8月7日消息,暑假以来,沙河市教育局开展了在职教师付费补课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和教育局专案组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市一中、十中个别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化妆课。
通报称,经调查,沙河一中在职教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在一民房组织参加付费补课; 第十中学在职教师宗某民在家中开设了补习班。
通知指出,郝进、郝红、赵兴、宗敏作为在职教师,不顾学校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非法参加有偿补课。 他们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项职业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影响了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报道称,8月5日,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处理在职中小学教师付费补课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郝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受到警告处分。 作为处罚,责令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分别于8月4日、8月5日退还全部费用),并扣除4人2021年激励绩效工资的50%。 2021年考核被判定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申报。 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加职务晋升或者绩效考核,并暂停教师资格注册。 郝某金作为主要参与者,从一中调离,取消其河北省“特级教师”、邢台市“第一名师”等荣誉称号; 郝某金的红沙河市“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被取消。 标题; 宗民沙河市“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被取消,调离第十中学。
北京市教委最新公告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
8月8日,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教委关于近期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发现问题的通知》(京教函[2021]396号)。 通知指出,近日,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情况进行检查。 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1.无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含一对一培训)的机构
1、北京京宇明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1XXUB9A)昌宝楼教学点,地址:东城区安化北里1号昌宝楼一层。
2、北京巨能创阳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1LYY1XG)东直门外教学点,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7楼。
3、北京斗神美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CP282H)洛克时代教学点,地址:朝阳区惠中里103层A座301-304。
4、北京金博友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X1ET79)洛克时代教学点,地址:朝阳区惠中里103层洛克时代B座513。
5、北京京宇博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UEJA2E)华才国际俱乐部教学点,地址:朝阳区广顺北街18号华才国际俱乐部一楼。
6、北京京宇英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CDAP7X)天行健商务楼教学点,地址: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健商务楼1202室。
2.无办学许可证,违规进行学科培训(含一对一培训)的个人
龚某娜在平谷区迎宾街1号22号楼华联咖啡店擅自组织科目培训。
对于上述机构和个人,有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各区要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学科领域校外培训监管,严肃查处各类无照、无照培训等违法违规培训活动。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自觉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和“双减”政策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主题培训。
来源 | 腐败的江苏、长江大学、首都教育、盐城市教育局、射阳县教育局、沙河教育监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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