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详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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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卫生系统

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

博士专业技术人才

详情见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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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吴江区卫生系统

关于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系统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66名。长期基础(机构建立)。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点击上面的图片可查看大图)

2.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岁以下(1977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6、具备岗位清单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 编号为001-056的职位的申请人还必须具备:

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近五年主持过1项以上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前5名),或地市级医学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获得地市级医学新技术奖(前3名)及以上,或主持地市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二)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学科带头人、市级医学、公共卫生领域骨干人才;

(三)担任市级以上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含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含候任)职务; ETC。;

(4)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含国家一级中医药期刊)或国外有影响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以上被收录) SCI、SCIE 和 EI)。

2) 要申请编号为057-064的职位,您还必须具备:

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地市级科研项目≥2项; 或获地市级科研项目成果奖2项(前3名); 或荣获地市级医疗新技术项目二等奖以上(前3位);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至少1篇(IF≥4.0),或核心期刊≥2篇;

(三)担任过市级以上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含候补);

(四)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学科带头人或市级医学(公共卫生领域)青年人才。

3) 要申请编号为065-066的职位,您还必须具备:

具有10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7、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所有海外(海外)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一)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届毕业生;

(二)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申请组织(人员)、纪律检查和监督、公共机构的审计和财务状况; 在职存在上述关系的员工,不得申请任职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位,以及《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回避的职位对于公共机构”;

(三)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将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江苏省2024年招录的在职(注册)人员,6月30日前未完成三年服务期的;

(四)2024年6月30日前,新录用公务员未满五年服务期的,可以有规定(含明确协议)离开工作单位(岗位)不得辞退的,也可以其他国家和省规定不适用的。 事业单位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公告招聘的职位为长期职位。 没有考试开考比例,也没有报名费。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将根据该职位的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流程。 某个职位考试开始后,该职位的报名将停止。 尚未开考的职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各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网站通报招聘进度和空缺职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应聘者填写电子版《报名表》(附件),与扫描的应聘材料电子版一起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报名邮箱见咨询电话) )。 标题统一为:“学科带头人报名(研究生院姓名手机号码)”。

(二)注册确认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者确认。

2、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申请人资格初审通过的,注册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考核前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

(三)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应聘者,可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 申请人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和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应聘者必须诚信应聘,不得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必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应聘、考核、录用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的真实性以注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核方式和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专业考核进行,考核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2、考核前,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所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具有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核。

3、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及格分数为60分,考核结果当场公布。

2023年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详看公告 招聘 岗位 应聘 报名 聘用 第1张

4、考核合格者中,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果考核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安排补考。 补考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结果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于考核后次日在考试中心公布,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体检及检查

1、体检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由体检机构当场(当天)直接对复试项目进行复查; 非现场(当日)复试项目,考生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试。 体检机构将选择其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暂不接受X光等项目检查,待怀孕结束后完成体检。

2、体检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组织考察。 考察标准按照苏州市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要求执行。 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应当提出是否填补该职位的书面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需更换,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更换。 入职后(自发出聘用通知书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被替换。

六、公告及招募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纠纷的,负责协商解决。 因个人原因未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录用的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的,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中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 新任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分配职务和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7. 就业福利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职业生涯建立职位。 对在职期间表现突出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申请各类人才项目。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专项招聘工作举报热线:0512-63160055、63950942。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如下(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九、本公告由吴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热线:0512-63160070。

附件: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系统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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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卫生系统

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第二批)(吴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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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相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市市卫生系统2023年长期公开招收博士生,技术人才(第二批)251人,其中吴江区(企业编制)招收100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卫生系统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第二批)》(附件1)。 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健委网站()和苏州市人才市场网站()上查询。

附件1:《2023年苏州市卫生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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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岁以下(1977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受限制。

6、具有相应学位。

7. 具有职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 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专业招聘参考目录》; 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八、资格中的“2023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但尚未就业的人员。 其中,对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期在国外(境外)毕业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之前完成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工作单位尚未确定,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同期从国外(境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申请2023年职位毕业生。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验,服务期满后2年内并考核合格的,可报考2023届毕业生的岗位。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可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培养对象为向社会招聘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招聘时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九、除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学历认证日期可以放宽以及同期从国外(境外)毕业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在注册截止日期之前才可以申请。 出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后方可申请。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一)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届毕业生;

(二)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申请组织(人员)、纪律检查和监督、公共机构的审计和财务状况; 在职存在上述关系的员工,不得申请任职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位,以及《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回避的职位对于公共机构”;

(三)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将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江苏省2024年招录的在职(注册)人员,6月30日前未完成三年服务期的;

(四)2024年6月30日前,新录用公务员未满五年服务期的,可以有规定(含明确协议)离开工作单位(岗位)不得辞退的,也可以其他国家和省规定不适用的。 事业单位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公告招聘的职位为长期职位。 没有考试开考比例,也没有报名费。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将根据该职位的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流程。 某个职位考试开始后,该职位的报名将停止。 尚未开考的职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各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网站或招聘信息网通报招聘进度和空缺职位。主管部门。

(一)报名方式

注册是在线完成的。 应聘者填写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与扫描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一起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见附件1)邮件),统一标题::“博士报名(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

(二)注册确认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者确认。

标签: 招聘 岗位 应聘 报名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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