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文化文艺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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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2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省办发〔2021〕40号)精神21号文)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双减”工作部署,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规范我县非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范(试行)》、根据《湖北省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程序(试行)》(鄂文旅发[2022]33号)通知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云梦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 《云梦县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和《云梦县体育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拟完成报批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3月25日前全县所有文化、文学、体育校外培训机构组建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取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设立批准函后,应当按照要求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登记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培训机构必须经批准并注册后才能开展培训。

请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云梦县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和《云梦县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 《云梦县体育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办法》(试行)及流程为2023年3月25日前向云梦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取得批准函。

本公告施行前已具备齐全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无需重新核准登记,但需在一年内按照新的设置标准完善软硬件条件,规范办学行为。跑步行为。 持证和无证培训机构均需履行审批手续。 一旦获得批准,他们将不需要重新登记为法人。 本标准发布实施前,学科培训机构转型为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云梦县文化文艺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培训 校外 机构 审批 试行 第1张

对2023年3月25日前未按要求向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取得批准函或未通过批准的培训机构,文化和旅游局将进行汇总登记,并通知云梦县教育局局书面。 下一步,孝感市教育局将组织市县两级相关部门以全市“双减行动”名义,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无证无证”管理。 禁止”。

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股办公地址:便民服务中心2号楼302室

联系人:徐雷 13971954569

彭雄斌 13607294368

云梦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 年 3 月 9 日

标签: 培训 校外 机构 审批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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