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公布2024年第三轮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健康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职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且硕士及以上学历,平均学习成绩良好及以上;
2、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开招聘信息表(第三轮)》(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所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者,学位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于2024年8月31日。
(二)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情况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或者处分期未满的;
2、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但刑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4、五年内因违纪行为被取消录用(录用)资格、解雇、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5、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录用)考试、体检、检查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6、红河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入职后与相关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注册要求。 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填写《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招聘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08:30-11:00
现场招聘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苑智造楼1号楼1207室(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荣西路1168号)
3、注册所需材料。 红河州卫健委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附有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岗位所需证件原件。 (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提供学信网学生身份证明或提供学校证明: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学历、学位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 上述材料须向审查员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现场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所需材料现场报名。 现场核查材料真实性不合格的,法律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注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 考生对所提交材料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考试比例。 免笔试,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报到时间:2024年4月27日下午13:00
面试签到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苑智造楼1号楼1207室(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荣西路1168号)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下午13:30
面试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园智造楼1号楼1202室(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荣西路1168号)
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础医学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状况、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动机和计划。 工作兼容性、外观等
考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为70分。 根据考官成绩计算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分数计算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成绩相同,则需进行补测,并根据补测后的成绩确定名次。
(三)业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在“红河人才网”(网址:)上公布。
(四)考生纪律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考点报到,并按照抽签号码参加面试。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等待面试期间,考生必须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等候。 不准大声喧哗,也不准参与采访。 面试结束后,面试问题内容不得泄露给其他应聘者,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令;
3、严禁在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讯工具。 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果不予记录。
(五)资格审查、体检和检查
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生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体检、检查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体检、检查的,在及格分数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得分最低者,最多更换两次。 例如,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时已填补过两次的职位,后续阶段将不再填补。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负责。 应聘者需向考官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该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2、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的规定》。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以筛查吸毒成瘾者。 吸毒人员一经确认,将不再录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 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期间,体检人员与被检查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申请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检查。 检查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工局[2013]2号),由录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定,重点了解检查对象的品德、能力、素质、合规情况。 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避免的情况,将对检查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查,并对检查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进行核实资格、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拟聘人员公告
招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问题或个人放弃出现空缺,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程序中未填补或两次以上未填补的,可填补该职位,并且该职位最多可填补两次。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审批手续,发放就业通知书; 举报影响聘用问题并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有关部门暂时无法核实举报问题的,将暂停聘用。 为了保护个人权益,举报问题时必须实名举报。
办理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
已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经用人单位审核后,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须向用人单位提交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 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与服务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发生合同、协议纠纷的,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并影响后续聘用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八)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发出后,劳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取消其就业资格。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 对不符合条件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合同,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备案级别相同。
(九)工作福利
本次招收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和管理。 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4. 纪律
(一)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遵守回避规定。 面试人员、工作人员、主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涉及个人利益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的利益;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事项。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5. 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相关通知或安排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 )和“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网址: )。 因检查其他渠道信息不正确而导致申请错误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本公告所附有关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建议申请人仔细阅读。 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而导致注册错误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如因个人档案缺失或与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等原因导致您无法按时办理手续,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四)申请人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 若报名信息与申请人持有的证明材料不符,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应聘者在任何阶段被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告知考生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事项时,未到达报考地点的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责任。 。
(7)上岗前必须取得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件。
(八)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红河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或分类不一致,但根据国家教育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属于该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的应聘者,可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注册资格。 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根据考生所修课程与所需学科专业的相似程度进行资格审查。
(九)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材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社会上以事业单位、专业培训机构等招聘团体为幌子出现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与组织本次招聘的主管部门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本公告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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