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聘优秀人才公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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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丨行政岗位丨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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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院校。 位于扬州市玉秀路88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任职,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奉献社会,清正廉洁。

(三)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四)年龄要求:

(一)专任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月1日之后出生,1983年。其中,对急需管教的,年龄可放宽5岁。 急需学科详细内容请参见岗位清单。

(二)专职辅导员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放宽至40周岁,即出生) 1983 年 1 月 1 日之后)。

(五)应聘专职辅导员职务的人员,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校学习期间担任专业学生干部1年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的本科生、研究生层次的学生干部,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主任级以上学生干部,二级学院社团联合会,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校社团联合会以上学生干部。 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具有1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具有1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中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者在纪检组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办公室、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 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中从事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

学生干部任职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工作经验是指正式的工作经验,不包括个人学生期间的实习和兼职工作经验。

(六)具备所申请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等资格(详见职位清单)。 本次招收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工作单位尚未确定,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同期从国外(境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申请应届毕业生职位。

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同时毕业生是指在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并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毕业的海外学生。 同时毕业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大陆普通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申请时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2. 注册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者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 )古贤教育提醒您,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公众号学院人才招聘

(二)报名时间

职位清单A01-A31为短期招聘职位清单。 职位表B01-B10为长期招聘职位。 没有考试比例。 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流程。 当职位被填补时,该职位将被填补。 未填补职位的报名在一段时间内有效。 截止至2023年10月26日。学校将及时公布各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通报岗位招聘进度和空缺职位。

1.职位表A

(一)报名及照片上传:2月10日9:00-2月20日16:00;

(二)资格初审:2月10日9:00—2月21日16:00;

(三)陈述与答辩:2月10日至2月22日9:00-16:00;

(四)初次异议处理:2月10日9:00-2月22日18:00;

(5)付款确认:2月10日9:00-2月23日12:00。

2.职位表B

(一)报名及照片上传:2月10日9:00-10月26日16:00;

(二)资格初审:2月10日9:00—10月27日16:00;

(三)陈述、答辩:2月10日至10月28日9:00-16:00;

(四)初次异议处理:2月10日9:00-10月28日18:00;

(5)付款确认:2月10日9:00-10月29日12:00。

(3)网上确认

(一)应聘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二)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网上缴纳申请费100元。 初审通过并完成付款确认即可报名成功。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未按时在线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

(4) 门票的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缴费的申请人,应按通知时间到学校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2寸(35X45毫米)正面不戴帽子证件照,jpg格式,尺寸小于20Kb 。 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栏目时,须填写高中毕业后的学习、工作经历,并注明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情况,以及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在月)。 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的,须注明“未就业”。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中国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须经毕业学校院级党委或者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证明。

3、有担任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经学校团委或校级学生管理部门认证; 有担任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人员(含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须经学院党委认证。 该证书必须注明所担任的职位以及该职位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持仓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4.工作经验是指正式工作经验,不包括个人学生期间的实习和兼职工作经验。 工作经历应当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证明。 证书必须注明工作任务以及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5、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及各单位出具的申请人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将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者终止聘用合同。 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

6、长期招聘岗位,不设考试开考比例。 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评审。 考试时间、地点以我校通知为准。 职位已满,职位已满。

7、短期招聘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1:3。 未达到考试录用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予以公告。 申请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3年2月24日9:00-16:00登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8、应聘者只能从职位列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 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应聘者,可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①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申请组织(人员)、纪律检查监督、审计公共机构的财务状况; 在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具有上述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上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人事招聘制度》中明确回避的职务。 《事业单位回避管理规定》;

③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录用至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的人员三年服务期尚未届满。 注册(注册)人员;

④ 2023年8月31日前,新录用公务员未满五年服务期的,可以有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辞退离开工作单位(职务)的人员,或者有国家级、省级其他规定的人员。法规可能不适用于公共机构。 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方式

(一)资格审查

考试前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复审时,应当查阅申请人的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省教育厅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成绩单;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 在国外(境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

3、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4、其他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申请人应及时核对,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且无法联系上或者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表示放弃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工作人员将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检验方法

(1)长期招聘岗位B01-B10,考核方式为试讲加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A01-A11短期招聘,考核方式为试讲、面试; A12-A27考核方式为试讲、技能考核和面试。

考核和考试内容主要针对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能力。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评价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 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满分 100 分)即视为合格。 通过试讲的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数,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增加技能考核岗位,考试讲座和技能考核成绩均需达到60分(满分各100分)。 考试合格者中,按照两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面试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 低于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候选人。 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进行。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 考生的总分采用百分制计算。 总分为100分。 考试讲座、技能考核和面试成绩将当场告知考生。

试讲总成绩+面试名额=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试讲+技能考核+面试岗位总分=试讲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30%

(二)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短期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合格报考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该岗位将增设笔试等考核方式将会适当调整。

短期招聘专任教师岗位A01-A11,考核方式改为笔试加试讲。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听成绩×50%。 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者为合格。 笔试通过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 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

短期招聘专任教师岗位A12-A27,考核方式改为笔试、试讲和技能考核。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30%。 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确定试讲和技能考核人选。 低于这个比例的,将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 同时,参加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排名及排名。

(三)专职辅导员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合该职位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的考生为合格。 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 这个比例根据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的人选。 心理测试属于考试项目,不计入总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 同时,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的考生姓名、笔试成绩、职位及排名。 面试按照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制定的办法进行。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 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应聘者。

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若总成绩出现平局,导致超出计划岗位数的情况,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专职教师岗位,确定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如果所有评估分数相同,将采用面试和测试进行排名。

(五)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上通知报名者。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及检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分计算方法确定报考者的总分。 各项单项考试(测试)合格者中,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职位编号、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现任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申请人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者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者因下列原因导致聘用职位空缺的:其他原因,学校将决定依次填补该职位。 就业批准或备案后,不得更换。

五、公告及招募

对公告无异议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满后)。首次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期为3年(12岁以上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分配职务和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还须在学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根据法律法规。 (拟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必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录用,须在学校担任辅导员5年以上(包括试用期)不得与校内其他学生调动、调换。 就业批准后,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的就业证明的按时取得学位证书、国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同期毕业者,未按时毕业者,将被取消就业资格。古贤教育提醒您,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公众号 学院人才招聘

6.招聘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政策咨询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答。

咨询热线:0514-87431394、0514-87431662

7、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标签: 岗位 应聘 招聘 聘用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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