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及报名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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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2024年全国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助理社工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践(初级)》(客观题)。 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内通过所有考试科目。 可以获得专业水平证书。

社工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

《工作实践(中级)》(主观题)3科,考生必须

只有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内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才能获得专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工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 考生通过本考试科目即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证书。

2. 报名事宜

(一)报名要求

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人社部发[2006]71号)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人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者考核办法》的通知》(人社部条例2018年第1号)规定的注册条件。 2)可以报考高级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考试。

助理社工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生及已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的12月31日;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境外高等学校学历或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和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申请人和台湾居民均可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且视力低下(或二级以上)的人员,可以借助读屏软件申请参加考试。 报名参加考试的视障人员必须向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必须及时汇总并报自治区考试局。

(二)承诺要求通知

本次考试报名证书实行告知承诺制。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工作程序》的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函[2021]1号)要求,申请人应承诺了解认证事项的名称和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审查机构的核查权利和申请人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以及虚假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符合申请条件,填写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审查机构机构核查,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电子文本)以电子方式提交,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代表他人作出承诺。

为加强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监管,申请人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查的,申请人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 com)在注册前及时进行验证。 /认证,在线下载相关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并在报名期间按照当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审核。 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由于学信网学位认证需要一定的办理周期,申请人应提前安排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注册。

(三)报名时间

2024年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网站是。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9:00——4月14日24:00;

网上支付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17日24: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6月16日。

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4月16日17:00前对申请人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的申请材料和申请信息完成在线人工审核。

(四)已备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并在备案期限内的考生,不得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 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时,会收到提示,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到报名地区人事审核机构办理在自治区登记期限内办理登记相关事宜。

(五)网络审核通过的,考试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

(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 原则上报考者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报名考生须拍摄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厘米×3.5厘米,像素:295像素) × 413px),背景为白色。 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的老考生,原则上不更换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证书以及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请申请人上传照片时慎重选择。 照片一旦上传并确认后,将无法更改。 注册时,您必须正确输入申请信息并及时完成《注册信息确认》。 注册信息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3. 考试时间

6月15日

14:00-16:00 PM 社会工作法规政策

6月16日

9:00-11:00 AM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中级)

14:00-16:00 PM 社会工作实践(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践(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践(高级)

四、监督管理和纪律处分

(一)考试机构对考试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审查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逾期未按照考试机构要求进行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

(二)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书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考后公告

考试结束后,我中心将在网上公布考试合格并有望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接受监督和举报。 经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报名考试时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书的,将按照《考生报考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违反纪律、违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规定》(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令第31号)。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 考生须知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 不得携带、使用电子计算器。

(2)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并于考试结束后收回。 《社会工作实践(中级)》和《社会工作实践(高级)》为主观科目。 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试卷第二封面)和《答题须知》(专用答题卡主页)。 回答问题时使用它们。 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回答问题。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纸(纸),防止他人抄袭、制作相同答卷。 考试结束后,将利用技术手段对相同试卷进行筛选和识别。 经鉴定试卷相同的,按规定给予无效成绩。 对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加处理。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考或者委托他人代考的;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及答案的; 组织、协助组织实施诈骗等行为,均属犯罪行为,处拘役、管制或者罚款,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徒刑不少于三年但不超过七年。

(五)考试大纲

1.助理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法规政策》科目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3年12月31日之前施行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工、社工考试大纲依据《助理社工、社工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见中国人事考试网()。

2. 高级社工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践(高级)考试大纲》为依据,见中国人事考试网()。

7. 考试区域设置

2024年全国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考试将在区(呼和浩特)及区其他11个盟市设立考区。

8. 考试费用

(一)助理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 】278号)和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批准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 (内算字[2002]887号),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 考试费用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二)高级社工

按照《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人民考试中心函[2019]41号) )和原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批准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 (内算字[2002]887号),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人一次。 第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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