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6名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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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本次拟向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辅警6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身份。 详情请参阅《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公安工作,能够服从组织管理,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专业精神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0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0日之后出生)。 男性身高必须在168厘米或以上,女性身高必须在158厘米或以上。

3、内勤岗位户籍为黔东南州(学生源),野战岗位户籍为镇远县(学生源),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烈士家属、军人家属)因公殉职的人民警察、辅警;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救援人员;自愿参加志愿工作的人员,可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 专业没有限制,必须符合申请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录用(试行)》。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因公殉职的烈士遗属、军人遗属、人民警察、辅警、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消防部队退出的救援人员救援队和那些勇敢服务的人们。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案件尚未审结的。

2.曾被司法拘留或者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醉酒驾驶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被确定拒绝服兵役,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开除、开除处分的。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2、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3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 14:30-17:00。 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办公室(共和街卫校桥),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855-5715098。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不接受委托报名。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获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二寸蓝底、正面不戴帽子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需签名),电子照片一张。

4、应聘者签字的《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原件一份。

符合下列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一、因公殉职的烈士遗属和军人、人民警察、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和退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救援人员。

3. 成为义人的一员。

(四)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名工作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注册,并填写《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考人员报名表》交警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报名表》,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进行考试。招聘计划数量将减少、取消或调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7:00。应聘者从报名到预约均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为报​​名表上填写的电话号码)。如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影响考试或就业,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 公开招聘流程

(一)笔试

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生:经注册资格审查合格者。

注: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审核通过后,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学生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由招考领导小组会同县公安局民警实习教官组织实施。 体质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质考核项目及标准》(工质[2024]60号)进行。 体能测试不计分,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未通过其中一项测试的,将不会进入下一个环节。

男考生考核项目:1000米跑(每人最多可测试一次,单次测试成绩)、10米×4往返跑(测试次数不得超过2次) ,如果测试一次符合标准,则视为该赛事合格,如果测试失败2次,则视为合格)如果不符合标准,则视为不合格)。

项目

标准

30岁以下(含)

31岁(含)及以上

10m x 4 往返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女考生考核项目:800米跑(每人最多可测一次,单次测试成绩)、10米×4往返跑(测试次数不得超过2次) ,如果测试一次符合标准,则视为该赛事合格,如果测试失败2次,则视为合格)如果不符合标准,则视为不合格)。

项目

标准

30岁以下(含)

31岁(含)及以上

10m x 4 往返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进行并确认,不再接受考生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 考生对自己或者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者有需要报告的事项的,必须当场向主管报告。 申请人提出异议或事后反映问题的,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注: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核实无误后,进入考场进行体能测试。 缺席考试、违反纪律、放弃考试或成绩无效的考生将不允许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并列最后一名的候选人将同时参加面试。 若面试人数不符合比例,则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的及格分数为60分。 未参加面试或未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面试内容及分数换算: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内容与民警日常基础工作相关。 它评价面试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 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

注: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审核通过后,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总分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确定。 以上分数按百分制计算。 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发测、体检、考察。

同一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综合成绩并列垫底,且招聘简章规定放宽学历或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考生只有一名的,则考生优先进入毛发检测、体检、检查。 否则,以面试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重新面试,复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阶段的候选人。

(5)毛发检测、体检及检查

头发测试: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总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进行头发测试。 此次头发检测由镇远县公安局缉毒大队组织实施。

体检:发试合格后,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中有关岗位的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落实。

体检表应当经检查医生审核,明确写明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者医疗机构公章。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现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必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 其他项目,可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 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的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体检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检查:体检合格者拟为检查对象,检查工作由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试办法》及贵州省有关规定,具有本《录用简章》中“不予报考条件”所列条件的,检查结论为不合格,取消下一步。 资格。 因发检、体检、考试不合格或考生违纪、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补缺。

(六)公告

考核合格者,将作为应聘人选,并在“镇远交警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为交警辅助人员。 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如有举报,举报人应实名举报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联系方式,镇远县公安局将负责核实。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应聘者主动放弃岗位或被举报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七)就业及福利

对拟聘人员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与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第一期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 根据《贵州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实行考核管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以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为基础,并根据人数逐年增加。服务年限。 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值班培训津贴、加班津贴、防尘等,约为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录用人员由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管理、使用,并进行岗位调整。 拟聘用人员已与原单位签订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的,应聘者应当自招聘公告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负责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提高就业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终止或者终止: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故意隐瞒禁止就业情形或者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的;

(三)不胜任工作,或者经培训、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拒绝服从其他安排的;

(四)严重违反公安机关的纪律要求或者管理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四、纪律监督

这次,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向社会公开,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我们坚决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控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招聘政策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理。

5、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 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为镇远县人民政府网(),招聘各环节的相关信息通过镇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向有关部门举报,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 考生应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而延误考试。

本手册由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标签: 体检 公安 聘用 笔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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