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新建两所高中赴部分高等院校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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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为学校直接招聘34名教师

为不断提高我市教育水平,吸纳乐于教学、适合教学、善于教学的优秀人才纳入教师队伍,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新人事管理办法》和《郑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教育人才的通知》 根据《关于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市教育局决定新建两所高中,并赴部分高校引进人才。 公告如下:

一、介绍原则

2、学校、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介绍

此次人才引进涉及2所学校、34个招聘岗位。 专业岗位要求、招聘资格、计划人数等详细信息,请参阅《郑州市2023年人才招聘——市教育局新高中公开招聘部分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计划》。

(图片可放大查看)

三、人才引进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2023年毕业的公费师范院校学生; 申请公费师范院校的学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二)2023年国家建设类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或择业期间未就业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等39所重点建设高校2023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吉林大学等,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学历可放宽为学士学位。

四、资格及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在学校提供的推荐材料和个人评价。

4、教师资格证书科目必须与应聘职位相符;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证明。

5、具有普通话二级B级及以上学历(申请汉语言文学专业需二级A级及以上学历)。

六、用人学校拟聘用非师范院校毕业生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须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申请批准,并在参加工作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就业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审查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4、应聘者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其他法律规定禁止招聘的情形的。

5. 介绍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相关大学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1. 报名计划首先在网上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9:00至2023年6月9日17:00。

3、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亲自到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81/opt/recruit/recruitExaminee/login)报名。 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

郑州市教育局新建两所高中赴部分高等院校引进人才 资格 招聘 报名 报考 聘用 第1张

4、招生学校将对网上报名考生的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 根据考生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告知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等事宜。

5、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用人学校前往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 现场报名或确认资格时携带:

(一)从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直接打印的《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优秀毕业生引进登记表》3份。 (附我的手写签名和照片);

(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三)学生证;

(四)《毕业生推荐表(函)》及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院系”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无需提供);

(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普通话水平证明;

(七)毕业生就业协议;

(八)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学校所在部门的相关证明; 尚未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资格证明;

(九)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者业绩证明。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按上述顺序摆放。

6、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考。

7、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拟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考核和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招生学校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流程,审核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3、注意: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次招聘公告,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该招聘岗位的报名条件。 申请人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资格将失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四)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将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未按要求参加或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遇特殊情况无法到学校现场招聘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同意,也可以网上招聘或直接到用人单位招聘。学校参加考试。

(五)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人事办公室签订聘用协议。 协议规定,用人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聘前询问。 可以使用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并根据情况补充相关内容。

(六)体检和检查

1、体检由用人学校组织安排,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 考察由用人学校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3、体检、考察期间,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的职位空缺,不予填补。

6. 就业和福利

(一)拟聘人员毕业后持聘用协议及相关材料向市教育局报到。 学校进行入学查询后,无问题后,将按程序办理招生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服务期最少三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内,各项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郑州人才计划”,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照每人5.4万元、3.6万元、1.8万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郑州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购房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应聘者请关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网站,并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劳动者未在规定期限和要求内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未办结的事项和遇到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7180721 0371—66962327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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